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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张立群董事因公出差李凤春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柏广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李凤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薛义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柏广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李凤春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总监薛义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755,839,389.222,674,203,024.323.0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289,485,712.711,297,987,750.78-0.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154.18-0.7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5,779,206.34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8不适用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502,038.07-8,502,038.07-213.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3-25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3-2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03-2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6-0.66减少1.2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5-0.65减少1.2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7,259.6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803.8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2,866.64
    合计-97,322.50

    2.1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7,40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5,933,226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和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王斌2,922,86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2,814,777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远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7,099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751,000人民币普通股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远资金信托1,15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73,669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香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15,31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新股C1085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变动额变动比率主要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137,110,842.46214,631,044.11-77,520,201.65-36.12%主要系本期购买原材料等支出较大所致
    应收票据13,474,167.9127,539,906.70-14,065,738.79-51.07%主要系部分到期所致
    应收帐款92,389,135.5628,023,101.9164,366,033.65229.69%主要系款项未到回收期所致
    其他应收款16,985,102.2911,174,843.385,810,258.9151.99%主要系已支付社保费,发票尚未取得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8,136,699.0822,585,077.39-14,448,378.31-63.97%主要系本期用于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所致
    在建工程5,674,411.312,144,942.803,529,468.51164.55%主要系本期新增部分技术改造项目尚未完工所致
    应付账款117,057,591.3953,432,728.7363,624,862.66119.07%主要系本期应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63,188,526.2635,716,135.9827,472,390.2876.92%主要系客户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20,554,894.02-7,351,110.78-13,203,783.24179.62%主要系期末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142,543,808.32109,382,247.7833,161,560.5430.32%主要系应付关联方林价款增加所致
    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动额变动比率主要变动原因
    管理费用44,141,745.9428,788,524.0615,353,221.8853.33%主要系本期发生的职工薪酬同比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10,574,728.275,574,816.624,999,911.6589.69%主要系贷款规模同比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7,858,589.613,126,564.624,732,024.99151.35%主要系坏账准备提取同比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4,211,581.18-1,444,675.25-2,766,905.93不适用主要系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4,404,067.799,403,180.06-4,999,112.27-53.16%主要系本期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至2010年12月31日已到期,国家新的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目前尚未出台,导致政府补助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243,920.19408,101.39-164,181.20-40.23%主要由于本期处理非流动资产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赔偿金违约金同比减少所致
    利润总额-9,806,982.147,647,106.28-17,454,088.42-228.24%主要系期间费用同比上涨以及营业外收入中政府补助同比减少及所致
    净利润-9,806,982.147,647,106.28-17,454,088.42-228.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02,038.077,502,632.11-16,004,670.18-213.32%
    少数股东损益-1,304,944.07144,474.17-1,449,418.24-1003.24%主要系子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779,206.34-42,289,756.55-13,489,449.79不适用主要系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较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相对增加较多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00,791.15-8,375,188.754,274,397.60不适用主要系购买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同比支出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40,204.16111,661,798.67-129,302,002.83-115.80%主要系上年同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多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做出了以下承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除做出了法定最低承诺以外,还做出了如下特别承诺:

    (1)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倡导对吉林森工决策层等部分重要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正式员工实行股权激励制度。

    (2)森工集团承诺将在股权分置改革后申请锁定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5,835万股股份,该部分股份(包括在锁定期间因吉林森工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增加的股份)的转让收入将专门用于进入吉林森工的原森工集团职工转换身份所需的经济补偿。

    2、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的控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之事项:

    (1)公司在200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鉴于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2008年12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定撤销《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公司公告刊登于2008年4月28日、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规及规范性要求,待条件成熟时,再适时推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与规范要求的股权激励计划。

    (2)上述承诺事项中的第二项已履行完毕。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1年4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010年度末的总股本31,0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31,050,000.00 元,尚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柏广新

    201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