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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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曾鸿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国良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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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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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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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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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与期初相比减少58%,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所致。
应收账款与期初相比增加300%,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预付账款与期初相比增加7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业务量大幅增加导致外购材料的预付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与期初相比增加34%,主要是报告期职工借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与期初相比减少81%,主要是报告期内将去年待抵扣增值税部分抵扣所致。
在建工程与期初相比增加79%,主要是报告期厂房建设和购置机器设备预付基建设备款增加所致。
商誉与期初相比增加349%,主要是报告期收购澳大利亚DELKOR公司所形成的商誉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期初相比增加67%,主要是报告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与期初相比增加136%,主要是报告期借入银行借款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与期初相比增加340%,主要是报告期应为职工支付的工资薪金和各项社保金等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与期初相比增加57%,主要是报告期销售收入的大幅增加导致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增加所致。
营业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7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轨道交通和新能源产业高速发展,轨道交通配件、风力发电配件、工程塑料制品和绝缘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与上年相比增加8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销售收入的增长所对应的成本的增长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与上年相比增加4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销售收入的增长所对应的税金的增长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与上年相比增加10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计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319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形成的收入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8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引起的企业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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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轨道交通和新能源产业的高速发展,公司营业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新产品、新项目逐步形成市场规模,公司内部管理持续加强,规模经营效益日益显现,预计公司2011年中期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0%以上。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已经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0 年末总股本235,155,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4股,分配人民币94,062,080.0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分配23,515,520.00元,两项共计分配人民币117,577.600.00元;同时以2010年末总股本235,155,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资本人民币188,124,160.00元。上述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鸿平
201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