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68版)
□适用 √不适用
7.8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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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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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 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或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年报全文。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亲自参加了本年度召开的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有效监督,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各项决议,是本着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做到了勤勉尽责;公司按照监管部门以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有效的控制了企业风险。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2010年半年度、2010年第三季度、2010年度财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财务独立,财务内控制度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的内容及格式均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3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0 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收购出售资产行为审批程序合法、价格合理、决策有效。未发现内幕交易,未损害股东的权益,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收购、出售资产的决策有利于公司资源整合,强化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8.4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必要,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定价公允有据,交易事项真实有效,没有发现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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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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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文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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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文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军
合并利润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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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文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军
母公司利润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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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文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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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文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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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文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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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文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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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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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文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军
9.3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9.4 本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9.5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9.5.1 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期,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重要子公司为赣州百利(天津)钨钼有限公司、天津百利四方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津道可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010年5月,本公司出资设立赣州百利(天津)钨钼有限公司,并于2010年5月19日取得了注册号为36070211000063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本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该公司自成立日起,本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本公司与四方华能电网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张臣堂共同设立天津百利四方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因本公司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实施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0年12月,本公司与四方华能电网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张臣堂共同设立天津百利四方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10 年12月19 日取得了注册号为12011100007249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四方华能电网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出资4,9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49%,自然人张臣堂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实收资本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529万元,占实收资本的76.45%。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享有该公司表决权比例为50%,但本公司对其派出3名董事,占全体董事的3/5,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实施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2011年3月11日第二期出资3,471万元,累计出资5,000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50%;四方华能电网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第二期出资以无形资产出资4,529万元,累计出资4,9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49%;自然人张臣堂累计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至此全部出资到位。
3、2010年6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天津道可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日取得注册号为1201010100008032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该公司自成立日起,本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9.5.1.1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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