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1- 0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1年4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在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十楼总部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4月2日以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袁定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袁定江、颜卫彬、邓华凤、廖翠猛、Augustin THIEFFRY、Emmanuel ROUGIER,独立董事孟国良、刘定华、许彪、邹定民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伍跃时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颜卫彬先生代其出席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该报告详细内容详见2011年4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详细内容已于2011年4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内容已于2011年4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该报告的详细内容已于2011年4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603,186.73元,合并会计报表反映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146,668,805.5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593,309.76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559,330.98元、加上2009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19,636,373.95元、减少2010年已分配的2009年度股利19,404,000.00元后确定2010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截至2010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266,352.73元,扣除本年度母公司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76,178.71元,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990,174.02元。
董事会同意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77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由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设立,拥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执业资格,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前列。该所审计团队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的胜任能力,其合并前的主体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度审计机构。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该通知的详细内容已于2011年4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八、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该报告详细内容详见2011年4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新疆隆平高科红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该报告详细内容详见2011年4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以上第二、三、五、六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1-09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4月12日上午10:30在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公司总部10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分别于2011年4月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广纪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研究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该报告的详细内容已于2011年4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和格式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情况。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详细内容已于2011年4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内容已于2011年4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603,186.73元,合并会计报表反映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146,668,805.5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593,309.76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559,330.98元、加上2009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19,636,373.95元、减少2010年已分配的2009年度股利19,404,000.00元后确定2010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截至2010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266,352.73元,扣除本年度母公司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76,178.71元,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990,174.02元。
监事会同意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77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
四、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立和执行情况。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该报告的详细内容已于2011年4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以上第一、二、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998 股票简称:隆平高科 编号:2011-10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隆平”)系公司重要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出资1560万元,占其股本总额比例为52%;自然人缪培忠持有出资900万元,占其股本总额比例为30%;自然人黄维翠持有540万元,占其股本总额比例为18%。公司将收购自然人缪培忠持有四川隆平10%的股权,收购自然人黄维翠持有四川隆平18%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拟定为6.4元/股,本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格为5376万元,其中受让缪培忠持有10%股权的价格为1920万元,受让黄维翠持有18%股权的价格为3456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四川隆平的股权结构变更为:公司持有四川隆平出资额2400万元,占其股本比例为80%;缪培忠持有四川隆平出资额为600万元,占其股本比例为20%。
201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有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的主要情况
交易对方姓名:缪培忠、黄维翠
缪培忠系四川隆平董事、总经理,黄维翠系四川隆平董事、物流质检部经理。缪培忠、黄维翠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亦不构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的概况
收购资产的名称:四川隆平28%的股权
收购资产的类别:股权投资
收购资产的帐面价值:人民币20,339,952.48 元
收购资产的评估价值:人民币52,557,820.00元
收购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四川隆平的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元
设立时间:2003年6月2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广汉市湘潭路66号
主营业务范围:杂交水稻、杂交玉米、油菜、小麦;农作物种子批发、零售、进出口;提供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及成果转让、农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取得相关批准文件、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52%的股权;缪培忠持有30%的股权;黄维翠18%的股权。
优先受让权放弃情况:缪培忠、黄维翠均声明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最近一年财务情况:截止2010年12月31日,四川隆平的资产总额为112,159,292.92元,负债总额为39,317,720.49元,应收款项总额为21,780,703.46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元(或有事项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净资产为72,841,572.43元。2010年全年四川隆平的营业收入为125,638,548.49元,营业利润为32,272,292.54元,净利润为30,294,308.01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902,112.14元(已经审计)。
审计、评估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开源分所已对四川隆平进行了年度审计,该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开元(湘)评报字[2011]第015号评估报告,四川隆平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18,770.65万元,每股价值6.26元,该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
本次资产收购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亦不造成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公司并未为四川隆平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且不存在四川隆平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
本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格为:人民币伍仟叁佰柒拾陆万元整(RMB53,760,000元)。
2、价款支付:
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当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分别支付至黄维翠和缪培忠的指定银行账户。
3、定价方式: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四川隆平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计价依据。经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详见开元(湘)评报字[2011]第015号,四川隆平于2010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的评估值为 18,770.65 万元,即每股价值6.26元。据此,经三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6.4元/股,则本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格为人民币 5376.00 万元,其中黄维翠拟转让的股权定价为人民币3456.00 万元;缪培忠拟转让的股权定价为人民币 1920.00万元。
4、本次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税费由各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分别依法承担。
5、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变更登记,本协议各方应促使并配合四川隆平办理本次转让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1、缪培忠承诺四川隆平已经或者在本协议生效后10日内与其高级管理人员签署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以及保密协议(含竞业限制条款),并明确约定:在劳动合同期间,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任何与四川隆平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行为,不得与四川隆平构成竞争关系的公司、商业机构或组织中任职或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否则,缪培忠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向公司偿付相应违约金100万元,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高级管理人员还应就公司受到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四川隆平的未分配利润及损益由本次转让完成后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3、本协议各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保证四川隆平业绩在本次股权转让后仍维持稳定水平(自2011年起至2013年会计年度止,四川隆平三年平均每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800万元):如果四川隆平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实现上述业绩,则黄维翠、缪培忠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经审计的净利润的差额部分。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的目的是为了逐步加大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控股比例,以利于公司产业整合的逐步实现。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在核心产业控股子公司的权益,提升公司业绩。
七、备查文件
1、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关于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协议
3、审计报告
4、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1-11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新疆隆平高科红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新疆隆平高科红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红安”)向中国银行新疆分行石河子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本次担保由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隆平高科红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疆红安”)为本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比例为63.69%),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为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5-3号,法定代表人袁丰年。公司许可经营项目:各类农作物种子的销售及棉花、大麦、大豆、瓜菜、辣椒种子的生产与销售。公司一般经营项目:农膜、农业机械,皮棉,针纺织品、普通机械、电器机械的销售;植物色素的加工与销售及提供管理、咨询与服务;进出口贸易业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农副产品(除专供)的加工与销售。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新疆红安资产总额41828万元,负债总额2904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148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万元,净资产12783万元;2010年营业收入为24896万元,利润总额为1452万元,净利润为1612.8 万元。信用等级状况为A级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新疆隆平高科红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新疆分行石河子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伍跃时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了支持公司主导产业的发展,同意该项担保,同时本次担保为对绝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不存在不可控的担保风险。
新疆隆平高科红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层向本公司书面承诺:愿意为此贷款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若新疆红安不能按时归还此贷款,本公司为此发生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新疆隆平高科红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负责全部归还给本公司。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为新疆隆平高科红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公司累计已对外(含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7000万元(含本次300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贷款担保,累计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的5.7%,占公司总资产的2.9 %。公司的担保都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其他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新疆隆平高科红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1-12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1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1年5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出席对象:
1、2011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以及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1年5月4日至2011年5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三)登记及联系地址:
1、联系地址: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九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邮编:410001
3、电话:0731-82183880
4、传真:0731-82183880
5、联系人:傅千
四、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附: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1、 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赞成/反对/弃权票(如为反对或弃权,请说明理由)。
2、 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投赞成/反对/弃权票(如为反对或弃权,请说明理由)。
3、 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投赞成/反对/弃权票(如为反对或弃权,请说明理由)。
4、 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反对/弃权票(如为反对或弃权,请说明理由)。
5、 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投赞成/反对/弃权票(如为反对或弃权,请说明理由)。
委托期限: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注: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章):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1-1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4月14日,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新大新威迈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新威迈”)的通知,获悉:
2011年4月12日,新大新威迈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20,500,00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40%)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新”,为新大新威迈的控股股东)向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日,新大新威迈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25,000,00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02%)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新大新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本次用于上述质押担保的股份为45,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414%。
上述质押登记已于2011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质押期限自2011年4月12日起至质押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质押日止。
截至2011年4月15日,新大新威迈持有公司股份共计47,800,0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7.24%。该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45,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414%。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