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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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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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钟虹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鹃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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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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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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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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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2009年,公司披露了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1.5亿担保案及其进展情况(详见2009 年4月1日、2009年11月25日、2010年4月14日、2010年12月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截止目前,上述担保事项暂未给公司资产及广大股东造成重大损失,公司的生产经营保持稳定,公司董事会将加大工作力度,早日化解风险。
2、控股股东分立进展情况
2011年3月29日,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立为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制药集团)和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江集团)。制药集团为分立后的存续企业,中江集团为分立后的新设企业。实施存续式分立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中江集团(详见2011 年3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3、实施控制人可能变更
2011年3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将所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权进行转让,该事项可能导致本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发生转移。(详见2011 年4月1、2011年4月12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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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江中集团)于2011年3月实施存续式分立,分立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故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继了上述债权。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10年第一季度就与富豪科技1.5亿贷款担保可能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全额计提了预计负债,共计20,530万元整,该笔计提直接导致公司2010年半年报的净利润出现大幅亏损。2010年12月,根据该案的进展情况及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将该笔计提的预计负债中的19,530万元予以转回,故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发生大幅增长。具体数据公司将在后续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实施现金分红。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虹光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