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3 证券简称:博闻科技 编号:临2011-02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4月14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应到会董事7人,实到会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及所作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志波先生主持,经董事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批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0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9,963,332.6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996,333.2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6,298,421.68元,减2010年公司已实施对股东分配11,804,400.00元,2010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126,461,021.05元。公司拟定: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36,088,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165,2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12,295,741.05元结转至下年度。
截至2010年末,公司资本公积金为164,907,150.75元,公司拟定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及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会议拟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1年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1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2万元(含对控股子公司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费用)。同时,2011年度审计期间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若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需对审计费用进行调整,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所持新疆众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处置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所持新疆众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处置做出决策,由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具体如下:
一、处置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挂牌交易。
二、处置起始时间:2011年5月25日起至2012年5月24日止。超过此授权期限则需另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三、处置权限:由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市场情况,
负责处置的决策计划和实施,具体为:(一)不出售,继续持有;(二)部分出售,拟订处置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后负责组织实施,并按相关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2010年授信额度使用情况及2011年申请授信事项的议案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10年度申请授信的额度为人民币22000万元以内(含本数),根据经营业务所需,2010年度公司向富滇银行昆明五华支行借款金额为100万元,2010年末公司贷款余额为100万元,该借款已于2011年3月到期全部偿还。
会议同意公司2011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的担保方式主要以公司所持有的对外投资股权等资产作为抵(质)押物。在授信额度内,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合作银行签订相关合同。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具体授信业务并向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公告的“临2011-04号”《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83 证券简称:博闻科技 编号:临2011-03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4月14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1年4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会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润忠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监事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决定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对2010年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83 证券简称:博闻科技 编号:临2011-04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3日上午9:30
●会议召开地点:金龙饭店国际会议厅(昆明市北京路575号)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现场表决。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项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3日上午9:30
会议召开地点:金龙饭店国际会议厅(昆明市北京路575号)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现场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
7、审议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所持新疆众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处置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0年授信额度使用情况及2011年申请授信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5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或者董事会邀请的有关人员。
四、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云南昆明国际会展中心2-302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200
联系人:杨庆宏、刘芳
联系电话:0871-7197370
传真:0871-7197694
2、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A、亲自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B、受托代理出席的,需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及其股票账户卡、由股东本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代理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A、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公司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B、属受托代理出席的,需持公司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该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代理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外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交原件。
五、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1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授权投票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 |||
2 |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4 | 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
6 | 关于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 | |||
7 | 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所持新疆众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处置的议案 | |||
9 | 关于2010年授信额度使用情况及2011年申请授信事项的议案 |
委托人: 受托人: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授权日期:
说明事项: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委托人投票。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