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 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18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15日上午9:00整在公司三楼报告厅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绪昭先生主持。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共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03,117,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6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03,117,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03,117,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03,117,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03,117,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303,117,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303,117,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03,117,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超过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303,117,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03,117,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10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303,117,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1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303,117,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10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303,117,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1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303,117,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2011年4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