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股票代码:600525 公告编号:2011017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1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公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218,779,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7%。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218,779,55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9,471,931.9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母公司今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18,947,193.1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12,560,184.70元,减本年度已分配股利21,587,752.8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1,497,170.64元。
公司以2010年末总股本431,755,056股计算,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股利259,053,033.6元,剩余部分2,444,137.04元转入2011年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218,779,55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具体为: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59,748,096.55元,公司以2010年末总股本431,755,056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股本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转增金额为215,877,528元。转增后,尚余资本公积金243,870,568.55元。
表决结果:218,779,55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18,779,55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218,779,55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18,779,55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的议案》, 同意支付审计费用共计127万元人民币;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年审计费用基数为120万元,具体支付金额视实际审计业务量而定;
表决结果:218,779,55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银行 | 综合授信额度 | 占2010年末经审计的 净资产额的比例 |
招商银行深圳深南中路支行 | 3亿元人民币 | 14.87%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科苑支行 | 3亿元人民币 | 14.87%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3亿元人民币 | 14.87%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 3亿元人民币 | 14.87% |
中国交通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 2亿元人民币 | 9.91%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 | 1亿元人民币 | 4.96% |
深圳发展银行高新区支行 | 1亿元人民币 | 4.96% |
总 计 | 16亿元人民币 |
以上额度可用于下属控股子公司。取得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可在此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有关业务,将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银行的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融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上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责成财务部办理具体借款手续。
表决结果:218,779,55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为参股子公司贷款进行担保的议案》,具体如下:
1、公司同意对参股公司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壹仟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额度,按实际贷款发生额收取1%的担保手续费。同时,基于谨慎原则,由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绿水青山投资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10%股权提供反担保。
2、公司同意对参股公司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叁仟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额度,按实际贷款发生额收取1%的担保手续费。同时,基于谨慎原则,由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土地[惠阳国用(2010)第1200046号]作为反担保。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7600万元担保,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的3.77%。
以上担保,股东鲁尔兵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17,753,55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认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218,779,55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1、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218,779,55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