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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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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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蒋贤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广立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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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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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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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资产负责表指标变化情况
■2、报告期内利润表指标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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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1年1月11日发布公告,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马集团)持有的5991.3695万股已过户到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马投资)名下5991.369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6%。至此奔马集团与奔马投资的转让、过户已经完成(见公告临2011-003)。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已经完成,公司股票于2011年3月1日恢复交易(见公告临2011-010)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与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减持价格承诺:自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完成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25元/股。在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包括本次股改的定向转增)等事宜时,该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政策。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贤云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