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烟台万华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11-10号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15日上午9:00在宁波大榭国际大酒店召开。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8人,代表股份数额881,856,7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02%,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建生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就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各项提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81,856,7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881,856,736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10年末总股本1,663,334,400.00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1,164,334,08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为542,801,178.84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票880,476,7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881,856,736股的99.84%;反对票1,380,00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投资资金支出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880,476,7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881,856,736股的99.84%;反对票0股;弃权票1,380,00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881,856,7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881,856,736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81,856,7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881,856,736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2010年度国内业务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支付审计费用人民币190万元;海外公司业务分别由美国德勤、荷兰德勤审计,分别支付美国德勤审计费用3万美元,荷兰德勤审计费用2.5万欧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881,856,7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881,856,736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81,856,7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881,856,736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股东,对本项议案申请了回避表决,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41,94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41,948,800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81,712,619票选举丁建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81,712,619票选举李建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3、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81,712,619票选举廖增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4、 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81,712,619票选举寇光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5、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81,712,619票选举郭兴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6、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81,712,619票选举牧新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7、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81,712,619票选举刘立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8、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81,856,736票选举白颐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81,856,736票选举高培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81,856,736票选举孟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881,856,736票选举沈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81,856,7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881,856,736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81,856,7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881,856,736股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选举车云女士、田洪光先生等2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另外,根据公司2011年3月7日职工代表大会《关于选举第五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决议》,选举周喆先生、马德强先生、赵军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广亮生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
认为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同意将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作为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其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