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文具 公告编号:2011-008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1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陈钦发先生因身体原因住院接受治疗,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陈钦武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详情请见2011年4月1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七节”。
公司独立董事胡泽禹先生、万健坚先生、韩文君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三名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2011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070.92万元,同比增长26.77%;实现营业利润4,707.99万元,同比下降43.3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52.25万元,同比下降29.80%。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524,552.99元,以母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45,442,839.69 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4,544,283.97元,减去公司2010年度已支付的2009年度应付股利37,359,999.9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1,337,448.39元后,2010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4,876,004.21元。
鉴于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大,董事会建议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所需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1 年4月16日的《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已建立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已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这些内部控制制度虽已初步形成完善有效的体系,但随着管理的不断深化,公司将进一步对内部控制制度给予补充和完善,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并加强对分子公司的管理,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作用,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分别就本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该报告及相关核查意见详情请见2011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对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专项报告、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国信证券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专项报告同时刊登于2011 年4月16 日的《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一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独立意见请见2011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基于结算便利和银企战略合作等原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情况如下:
① 原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园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8990188000033317,对应募投项目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至中国光大银行深圳高新技术园支行;
② 原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622-079853-012,对应募投项目为:装订机生产钱项目。变更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2011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第二条、第七条、第十八条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对公司章程第二条进行修改
修改前: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深圳市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和程序规定》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并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05年3月28日以《关于对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确认函》(深府股【2005】7号)确认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7年5月25日《商务部关于同意外商参股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7】904号)批复,同意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6月25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企股粤深总字第11176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8年1月25日公司的注册号变更为440301501126060。
修改后: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深圳市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和程序规定》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
(2)对公司章程第七条进行修改
修改前:第七条 公司为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修改后: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3)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进行修改
修改前: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深圳市宝城新荣文具实业有限公司、潮阳齐心实业有限公司、沈阳齐心文具有限公司、上海齐心文具有限公司、潮阳新协力文具有限公司,设立时各股东以现金认购公司的股份,其出资业经深圳敬业会计师事务所于1999年12月3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敬会验字【1999】196号)验证。
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如下: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1,533,333股,陈钦武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股,陈钦徽持有公司股份4,800,000股,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666,667股,深圳市乔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太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380,952股,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52,381股,社会公众持有人民币普通股3,120万股。
修改后: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深圳市宝城新荣文具实业有限公司、潮阳齐心实业有限公司、沈阳齐心文具有限公司、上海齐心文具有限公司、潮阳新协力文具有限公司,设立时各股东以现金认购公司的股份,其出资业经深圳敬业会计师事务所于1999年12月3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敬会验字【1999】196号)验证。
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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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1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情请见登载于2011 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有公司公章的董事会决议原件;
2、《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字原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文具 公告编号:2011-009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1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飞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2011年4月16日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2011年4月16日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524,552.99元,以母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45,442,839.69 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4,544,283.97元,减去公司2010年度已支付的2009年度应付股利37,359,999.9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1,337,448.39元后,2010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4,876,004.21元。
鉴于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大,同意董事会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所需流动资金的建议。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综上所述,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有公司公章的监事会决议原件;
2、《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字原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文具 公告编号:2010-011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965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元。截至2009年10月15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624,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5,2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08,800,000.00元,已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5日分别存入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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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2,343,068.4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456,931.6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深鹏所验字〔2009〕1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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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有相关项目执行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部经办人员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09年11月与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园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鉴于公司2010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用途的议案》。2010年12月20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以及使用超募资金的议案》,原“文件管理用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碎纸机生产线建设项目”合并为“智能自动化办公设备总部、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 公司于2011年2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园岭支行及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对应项目作出了补充约定,作为《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截止到本报告出具日,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三、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1,009,433.08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66,000,243.44 元,补充流动资金55,000,000.00元,财务费用9,189.64元)。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5,024,876.5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80,472,375.06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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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201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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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为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经2010 年4 月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5,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资金周转,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公司已于2010年10 月13 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
经2010 年10 月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5,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资金周转,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即2010年10月22日~2011年4月21日。并承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12 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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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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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10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方面的违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文具 公告编号:2011-012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目前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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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09年11月与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园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
鉴于公司2010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用途的议案》。2010年12月20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以及使用超募资金的议案》,原“文件管理用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碎纸机生产线建设项目”合并为“智能自动化办公设备总部、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 公司于2011年2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园岭支行及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对应项目作出了补充约定,作为《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截止到本公告日,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说明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011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拟在共四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变更二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留二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变更以下二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原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622-079853-012,对应募投项目为:装订机生产钱项目。变更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
2、原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园岭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8990188000033317,对应募投项目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至中国光大银行深圳高新技术园支行;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对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2011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详见下表(变更前专户余额为截止2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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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在与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新的三方监管协议后,及时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相关信息。
三、备查文件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核查意见》原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文具 公告编号:2011-013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1年5月18日上午10:00开始。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5月1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高新科技园南区W2-A7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9、审议《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1~8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4月1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08)、《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09)、《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1-011)、《2010年年度报告》及《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述议案中第9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月1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0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5月17日8:30-11:30,13:30-18: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高新科技园南区W2-A7楼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四、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人:赵文宁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联系传真:0755-83002300
联系邮箱:stock@comix.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高新科技园W2-A7楼
邮政编码:518057
2、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原件。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投票指示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如本授权委托书没有做出具体投票指示,该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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