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73版)
(4)落实监管机构要求,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
为贯彻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深圳证监局下发《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1】31号)并组织开展有关工作。作为试点单位之一,公司将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着实推进并力争在2011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5)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为公司经营发展获取更多资金支持。
2011年,公司将审时度势,将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拓展融资渠道,并着力提高对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统筹调度能力。加大楼盘销售力度,争取获得更多的资金流入。
(6)探索有效的对外战略投资方式,培育业绩增长点。
为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积极探索房地产金融运作模式,将采取股权投资等多种投资方式实现对公司业绩的稳定支撑,逐步转变公司单一依靠房地产租赁、销售收入支撑业绩增长的盈利模式,通过积极有效的股权投资,形成对房地产主业发展补充的新的盈利增长点。
(7)重视企业文化传承和专业培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优秀的企业文化和乐于奉献、高效执行的员工队伍将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11年,公司将进一步调整绩效考核体系,大力弘扬企业文化,以构建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及工作效率。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或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利润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 136,986.03 | 67,340.31 | 50.84% | -37.27% | -39.35% | 1.68% |
物业管理 | 9,536.36 | 9,086.21 | 4.72% | 32.13% | 28.79% | 2.47% |
工业制造业 | 15,060.52 | 9,637.05 | 36.01% | 36.15% | 16.02% | 11.10% |
物资贸易 | 389.68 | 353.48 | 9.29% | -63.76% | -63.78% | 0.04%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房地产 | 136,986.03 | 67,340.31 | 50.84% | -37.27% | -39.35% | 1.68% |
物业管理 | 9,536.36 | 9,086.21 | 4.72% | 32.13% | 28.79% | 2.47% |
消防电子产品 | 15,060.52 | 9,637.05 | 36.01% | 36.15% | 16.02% | 11.10% |
其他 | 389.68 | 353.48 | 9.29% | -63.76% | -63.78% | 0.04% |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中国广东 | 13,524.87 | -83.26% |
中国山东 | 1,016.55 | -61.75% |
中国北京 | 136,735.98 | -9.89% |
境外收入 | 1,542.58 | -9.79% |
其他地区 | 9,152.61 | 1,008.91% |
6.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入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期末金额 |
金融资产: | ||||||
其中: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金融资产小计 | ||||||
金融负债 | ||||||
投资性房地产 | 52,555,094.00 | 2,837,007.66 | 13,527,483.28 | 2,643,914.72 | 71,563,499.6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其他 | ||||||
合计 | 52,555,094.00 | 2,837,007.66 | 13,527,483.28 | 2,643,914.72 | 0.00 | 71,563,499.66 |
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93,29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3,29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收购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65%股权及投资其拥有的北京东风乡1#、2#、3#地块项目 | 否 | 193,290.00 | 193,290.00 | 0.00 | 193,290.00 | 100.00% | 2015年12月01日 | -299.76 | 否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93,290.00 | 193,290.00 | 0.00 | 193,290.00 | - | - | -299.76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0.00 | - | - | ||
合计 | - | 193,290.00 | 193,290.00 | 0.00 | 193,290.00 | - | - | -299.76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为适应北京东风乡地区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位于东风乡的泛海国际居住区1#、2#、3#地块规划指标进行了必要调整,该三幅地块的开发时间与原计划比相应延后。但项目报批工作、施工准备工作一直在抓紧进行。截止本报告期末,1#地块初步规划方案已形成,并完成了规划调整公示。2#、3#地块取得了部分开工许可证,实现了局部开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已投入金额 | 项目进度 | 项目收益情况 |
北京泛海国际居住区项目 | 1,085,329.06 | 报告期内,北京泛海国际居住区一期项目7#、8#地块商业工程建设全部完工,顺利完成移交。5#地块教育配套项目示范高中校及幼儿园及7#地块配套公建项目已完成移交。项目二期中的1#地块已形成初步报规方案,并完成了规划调整公示;2#、3#、4#地块实现局部开工。 北京东风乡产业用地和市政配套用地项目拆迁面积较大,除项目用地外,尚存在较大面积的代征绿地。报告期内,公司及所属公司积极配合泛海集团有限公司加大项目拆迁工作力度,但随着北京东风乡地区房价的节节攀升,拆迁成本亦大幅提高,拆迁遭遇的困难和障碍急剧增加,因此拆迁工作进展较为缓慢。2010年底,国务院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该条例,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截止本报告公告日,北京地区拆迁细则尚未出台。以上因素导致东风乡项目拆迁面临十分困难的局面,迫切需要在工程运作方式等诸方面做必要的调整,以采取切实措施,尽快推进拆迁进展。 | 180,573.84 |
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项目 | 384,515.69 | 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各项目进展顺利。报告期内,泛海国际居住区·樱海园项目一期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销售任务,累计实现住宅销售7.8亿元。泛海国际居住区·香海园、兰海园和泛海国际SOHO城项目已于年内开工,全年新开工项目近100万平方米。年内,武汉中心项目、泛海城市广场项目一期按计划推进,市政道路、核心区地下空间等基础设施建设顺利,配套王家墩公园、红领巾学校顺利开工。 | -4,067.97 |
浙江泛海国际中心项目 | 106,275.43 | 浙江泛海国际中心项目为公司重点发展的商业地产项目。报告期内,浙江公司大力推进浙江泛海国际中心项目建设进度,并全面展开营销推广工作,泛海国际中心A幢已经取得预售证。泛海国际大酒店项目及泛海SOHO中心项目已展开方案设计及方案报批工作。 | -675.85 |
深圳泛海拉菲花园项目 | 43,937.76 | 深圳泛海拉菲花园项目一期已办理入住。项目二期主体工程全部封顶,各栋塔楼砌体施工完成工程量的70%。项目三期已完成商业策划报告、方案设计招标书及任务书,并确定了参与投标的设计单位。项目二期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新开工立项备案批复。泛海幼儿园项目于2010年3月开工,已完成二层结构施工。 | 18,733.53 |
上海项目 | 263,309.11 | 报告期内,通海建设有限公司全力配合泛海集团有限公司,推进上海董家渡项目10#地块拆迁工作。截止报告期末,10#地块动迁已完成全部工作量的87.67%。 | -678.97 |
青岛泛海国际购物中心项目 | 20,379.03 | 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基础垫层施工阶段。 | -765.56 |
合计 | 1,903,746.08 | —— | 193,119.02 |
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信华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按所得税率33%计提所得税,税务按核定征收方式对企业所得税进行征收。2008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简称“新所得税法”)开始执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泛海信华所得税率变更为25%。
从2009年度开始,当地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泛海信华公司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清缴征收。按照新所得税法规定的所得税率25%计算确认所得税,因此泛海信华公司2006、2007年按照所得税率33%计算确认的所得税存在多计,调整该项差异系因执行新所得税法税率差异(33%-25%)产生,此项差异累计应冲回多计提的所得税112,127,038.18元。
公司在更正上述会计差错的同时,业已更正了2009年度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由于该等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导致2009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费”、“流动负债合计”和“负债合计”减少112,127,038.18元,“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和“股东权益合计”增加112,127,038.18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以前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恰当地进行了会计处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本公司2010年度利润总额为人民币211,601,187.0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2,844,260.55元。按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2,278,655,884股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05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拟订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提取法定公积金,计人民币59,979,093.64元
加:上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86,036,028.29元
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748,901,195.20元
2010年度利润按公司现总股本2,278,655,884股,每10 股送2 股红股;派现金股利0.5 元(含税);资本公积金按公司现总股本2,278,655,884股,每10 股转增8 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79,237,224.20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年度可分配利润 |
2009年 | 227,865,588.40 | 402,843,288.16 | 56.56% | 913,901,616.69 |
2008年 | 113,184,794.20 | 322,767,170.01 | 35.07% | 624,243,122.73 |
2007年 | 75,494,257.69 | 658,678,694.97 | 11.46% | 1,114,088,156.18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 90.27% |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或最终控制方 | 被收购或置入资产 | 购买日 | 交易价格 | 自购买日起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用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本年初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定价原则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 |
武汉中央商务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股份 | 2010年01月12日 | 88,874.71 | -439.96 | 0.00 | 否 | —— | 是 | 是 | 0 |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受让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公司”)20%股份后,公司实际拥有武汉公司100%股份,这将有助于武汉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增加上市公司投资权益和优质资产。由于武汉公司负责开发的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项目是公司未来重要利润来源,本次股份受让有利于提高本公司预期盈利水平。本次收购资产所涉及事项未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造成影响。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66,452.29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 311,812.29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 | 311,812.29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9.6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预计不会承担连带责任 |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 2,712.88 | 11.03% | 840.73 | 0.00% |
山东齐鲁商会大厦有限公司 | 382.25 | 2.54% | 0.00 | 0.00% |
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57.24 | 0.60% | 118.05 | 0.00% |
北京德高瑞丰经贸有限公司 | 0.00 | 0.00% | 344.79 | 0.00% |
合计 | 3,152.37 | 12.82% | 1,303.57 | 0.00% |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2,712.88万元。
与年初预计临时披露差异的说明 | 差异不大 |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发生额 | 余额 | 发生额 | 余额 | |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 0.00 | 0.00 | -245,809.65 | 0.00 |
合计 | 0.00 | 0.00 | -245,809.65 | 0.00 |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00万元,余额0.00万元。
7.4.3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吸收合并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公司1,678,579,976股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继续履行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作出的下述承诺:
(一)公司原控股股东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和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泛海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人关于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380,366,492 股)的有关承诺事项。
1.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旗下的泛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实际控制人及旗下的泛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承诺,除已竣工或接近竣工的北京光彩国际中心项目、山东齐鲁商会大厦项目(与山东工商联合作开发)、已经营多年的两家小型酒店(由潍坊泛海大酒店有限公司和青岛泛海名人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已处于收尾阶段的潍坊城市花园项目(山东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外,将不会、并将促使其所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出租及物业管理等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未来所有的房地产业务机会均由泛海建设进行;
(2)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2008年底前将北京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权以市场公允价格转让给泛海建设或予以注销。
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旗下的泛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泛海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此项承诺,北京泛海光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资产在过渡期间损益安排及土地规划条件变更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补充安排的承诺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涉及的目标资产可能的损失承担对公司承诺如下:
(1)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就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通海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简称“认购资产”)工商变更到公司之前的损益承诺:
自认购资产评估基准日起至认购资产工商变更至公司名下之日止,上述认购资产在此期间的所有损失,均由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承担。
(2)鉴于通海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土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若未能在2008年12月31日前取得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的使用权证,则向公司赔偿39.65亿元(本次浙江公司100%股权和武汉公司60%股权的作价),待公司取得浙江公司、武汉公司土地使用权证后将39.65亿元返还给大股东。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将尽力协助通海建设有限公司尽早取得12号、14号地的使用权证。
承诺履行情况:
(1)未触及该事项;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所属的浙江公司已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武汉公司项下全部27宗地已办理完毕26宗地的土地证。余下的宗地27暂未取得土地证,由于该宗地位于项目的边缘地带,不会对武汉公司项目开发计划的实施、对开工进度产生影响。2009年4月,公司原控股股东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已按承诺向公司支付赔偿款(即履约保证金),共计1.43亿元,该笔保证金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欠泛海建设控股款项中抵扣。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武汉公司项下已办证面积占全部27 宗地净用地总面积的98.18%。按照承诺要求,公司已将79,922,744.48元履约保证金返还公司原控股股东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尚余保证金金额63,593,029.16元。待取得宗地27的土地使用权证后,公司再将上述履约保证金归还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武汉公司原另一股东武汉中央商务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协助武汉公司签订宗地27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此项工作尚在办理中。
3.承诺
鉴于:
(1)公司本次拟向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收购持有或有权处置的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星火公司”)100%股权,通海建设有限公司(简称“通海公司”)100%股权,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公司”)100%股权和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公司”)60%股权;
(2)深圳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对上述四家公司进行评估(简称“本次评估”),并出具了《关于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德正信资评报字[2007]第040号)、《关于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期后有关事项的说明》、《关于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德正信资评报字[2007]第077号)、《关于通海建设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德正信资评报字[2007]第042号)和《关于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德正信资评报字[2007]第043号);
(3)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包括星火公司第六宗地和第七宗地、通海公司10号地、浙江公司土地和武汉公司土地,星火公司的第二宗地尚未取得二级开发权,故未纳入本次评估范围,仅按账面值列示,通海公司的12号地、14号地由于动迁工作未正式展开,因此也未纳入本次评估范围,也仅按账面值列示;
(4)本次交易的作价是在目标资产(指上述四家公司的股权)的评估价值基础进行折价确定的;本次评估结果(价值)是以四家公司相关土地(星火公司第六宗地和第七宗地、通海公司的10号地、浙江公司土地和武汉公司土地)的现有规划条件及星火公司第二宗地的一级开发工作能在2008年底前完成为前提得出的评估结果;
(5)星火公司第六宗地、通海公司10号地和浙江公司土地的规划指标目前已确定,不会发生变化。星火公司的第七宗地目前规划为市政配套用地,将来拟对该宗地的规划条件进行调整,以在符合政府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高土地价值,即该宗地将来的规划指标可能与本次评估报告采用的作为评估前提的规划指标出现差异。武汉公司土地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WCX-2007-051),目前武汉公司正在协助武汉市规划局进行相关规划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在该项工作完成后,武汉公司土地的规划指标与本次评估报告采用的作为评估前提的规划指标可能出现差异。
(6)星火公司的第二宗地未取得二级开发权,目前正在进行一级开发。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若星火公司第六宗地和第七宗地、通海公司10号地、浙江公司土地和武汉公司土地的规划指标发生变化,从而出现与本次评估报告采用的作为评估前提的规划指标不一致的情形,并且因此导致上述四家公司股权的价值低于本次评估的价值,则对上述四家公司股权的价值低于本次评估的价值的差额部分,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将向公司进行赔偿。
(2)若星火公司的第二宗地的一级开发工作未能在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造成星火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低于本次评估的价值或给泛海建设造成其他损失,则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将向公司进行赔偿。
承诺履行情况:
(1)截止报告期末,星火公司、通海公司、浙江公司规划指标较评估依据未发生减少情况,不存在导致公司股权的价值低于本次评估的价值的情况。武汉公司4000亩土地因红线调整,总建筑面积略有变化,即总建筑面积调整为609万平方米,减少了约8.22万平方米。虽然面积有所减少,但整个项目价值基本未受影响。经测算,武汉公司按现规划面积计算的评估值仍高于资产重组时的折股价值。
(2)星火公司的第二宗地在评估中只是以帐面已发生成本列示,不存在评估增值。截止报告期末,星火公司第二宗地一级开发虽未完成但也不存在使第二宗地评估价值减少的情况,也未对泛海建设造成其他损失。
4.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关于关联交易、资金往来、资金占用及担保等有关事项的承诺
鉴于:
(1)公司于2007年7月30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议案的相关内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或有权处置的北京星火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通海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及上述股权对应的资产。
(2)根据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现已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假定三年前已购买入资产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模拟编制的截止2007年6月30日、2006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2004年12月31日备考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简称备考审计报告),上述拟收购的四家企业与包括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关联方在近三年又一期中曾发生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和担保事项,且在2007年6月30日仍存在相互的资金占用和担保(备考审计报告中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见附表)。
附表:截止2007年6月30日备考审计报告中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往来项目 | 关联公司名称 | 经济内容 | 2007-6-30 |
其他应收款 | 常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50,701,915.38 |
泛海集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932,094,078.00 | |
小 计 | 1,082,795,993.38 | ||
其他应付款 |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213,723,686.86 |
通海控股有限公司 | 代收款 | 3,140,386.20 | |
小 计 | 5,216,864,073.06 | ||
轧差 | 应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 4,134,068,079.68 |
说明:本次发行涉及的备考关联资金占用为应收泛海集团有限公司、常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款项为1,082,795,993.38元,应付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和通海控股有限公司5,216,864,073.06元,轧差后为应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4,134,068,079.68元。
(3)公司收购上述四家企业的股权后,公司将成为四家企业的控股股东,备考审计报告中反映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有关联交易、资金往来、资金占用和担保的情形。
因此,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本着支持公司发展、保护公司利益的原则,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泛海集团有限公司、通海控股有限公司、常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特共同作出如下承诺:
(1)鉴于公司应付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款项达52亿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应收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关联公司泛海集团有限公司、常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款项10.8亿元,公司关联资金往来中关联资金占用数远小于公司应付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的款项数。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已通过协调四家项目公司、泛海集团有限公司、常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进行帐务处理,相互抵消了债务,因此已不存在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
(2)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前,授权公司全面管理北京星火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通海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后,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有关规章、规则的相关规定,全力支持公司的发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坚决禁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尊重和维护公司的独立性、财务安全和资金安全。
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事项(1)、(2)已履行完毕;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了承诺(3)的有关约定。
5.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关于三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承诺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或有权处置的四家公司的股权作价认购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380,366,492股,导致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现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豁免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并承诺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泛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三年内不转让。
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了此项承诺。
6. 关于项目工程合同的承诺
鉴于国家相关部门颁布了系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致使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短期内难以取得北京朝阳区东风乡绿隔地区第二宗地(简称第二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为继续履行双方业已签订的《项目工程合作合同》及相关协议,推进东风乡绿隔地区的拆迁安置、七通一平及代征地拆迁、绿化等工程,公司关联企业泛海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泛海集团”)向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泛海集团同意将第二宗地的工程内容调整为“一级土地开发”,并承诺将严格依据《项目工程合作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约定,继续按照原有的工期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对第二宗地一级土地开发的各项工程;
(2)由于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按照《项目工程合作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约定,向泛海集团支付了项目工程款人民币50.9亿元。为此,泛海集团承诺,在第二宗地的一级开发完成之后、二级开发招拍挂完成之前,如经北京市国土部分审核,第二宗地实际发生的一级土地开发成本低于第二宗地按照总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和每平方米人民币5200元的标准计算所得的工程费用,泛海集团愿意将上述差额款项返还给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履行情况:
由于星火公司尚未完成第二宗地的一级开发工作,故未触及本项承诺。
(二)公司原控股股东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泛海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两股东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一致)对于公司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和非公开发行股票(4亿股)的承诺事项:
1.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及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泛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含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2006 年增发获得的4 亿股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严格履行了此项承诺。
2.股权分置改革后,在所持有的存量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五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8元(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则对此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帐户归公司所有。
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触及此项承诺。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3 持有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5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 | 0.00 | 0.00 |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小计 | 0.00 | 0.00 |
2.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 0.00 | 0.00 |
减: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小计 | 0.00 | 0.00 |
3.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金额 | 0.00 | 0.00 |
减: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的调整额 | ||
小计 | 0.00 | 0.00 |
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0.00 | 0.00 |
减:处置境外经营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小计 | 0.00 | 0.00 |
5.其他 | 2,643,914.71 | 0.00 |
减:由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660,978.67 | |
前期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小计 | 1,982,936.04 | 0.00 |
合计 | 1,982,936.04 | 0.00 |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2010年度,公司监事会以向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2010年度日常工作情况
2010年度,所有监事参加了于2010年2月8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3月24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监事会召开正式会议1次,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11次。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议于2010年1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同日巨潮资讯网。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议于2010年1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同日巨潮资讯网。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会五位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决议于2010年3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同日巨潮资讯网。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议于2010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同日巨潮资讯网。
5.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5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议于2010年5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同日巨潮资讯网。
6.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议按照相关规定免于披露。
7.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议于2010年7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同日巨潮资讯网。
8.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度报告》。会议决议按照有关规定免予披露。
9.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议于2010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同日巨潮资讯网。
10.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议于2010年12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同日巨潮资讯网。
1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议于2010年12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同日巨潮资讯网。
1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议于2010年12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同日巨潮资讯网。
二、监事会就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等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审阅报告、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遵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针对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管理情况、各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的各项要求行使职权;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能够按照股东大会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开展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公司发展实际,不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在资金运作和投资项目发展上,精密筹划、科学决策、规范操作,确保对风险的有效防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本着为公司股东谋取最大利益的准则,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严谨自律,未发现有违犯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良好。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公司内部审计等多种途径,对公司财务状况定期审查。公司根据有关的规定,依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了适用于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运行良好,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处理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0年度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募集资金,前一报告期发行公司债所募资金已按照原计划投入使用。
4. 公司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收购了公司原控股80%的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另20%股权。
上述收购资产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未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通海建设有限公司分别与关联公司泛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履行‘《项目工程合作合同》及相关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重新约定拆迁的工期及违约赔偿的条款。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追加投资62,584.56万元,使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100,000 万元,该公司另一股东为公司关联企业。
上述行为均属关联事项,在审议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均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在审议关联交易的董事会议上,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提交股东大会。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履行了进行关联交易应有的程序,未发现内幕交易,未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6.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得到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7.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 |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
审计报告正文 |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斌华 中国 ● 北京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677,570,825.20 | 644,404,338.33 | 4,588,865,320.98 | 1,819,478,915.5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0,000.00 | |||
应收账款 | 54,351,852.24 | 37,240.00 | 41,109,827.37 | 37,240.00 |
预付款项 | 1,587,182,280.81 | 1,959,787,915.86 | 246,083,000.00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29,875,027.05 | 7,068,137,712.22 | 339,528,368.72 | 7,537,580,300.0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7,486,065,278.84 | 33,940,313.13 | 15,543,302,103.06 | 34,833,403.3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135,145,264.14 | 7,746,519,603.68 | 22,472,593,535.99 | 9,638,012,858.84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8,047,614,157.12 | 5,841,768,557.12 | ||
投资性房地产 | 71,563,499.66 | 28,401,494.15 | 52,555,094.00 | 26,735,698.00 |
固定资产 | 97,572,712.44 | 19,058,026.95 | 107,833,150.64 | 20,120,108.50 |
在建工程 | 2,976,507.30 | 2,976,507.30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4,595,738.09 | 324,077.67 | 5,747,388.16 | 282,566.6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7,068,470.65 | 90,247,970.65 | ||
长期待摊费用 | 530,456.96 | 1,077,896.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440,101.67 | 10,854,267.1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0,747,486.77 | 8,098,374,263.19 | 268,315,766.55 | 5,888,906,930.29 |
资产总计 | 22,345,892,750.91 | 15,844,893,866.87 | 22,740,909,302.54 | 15,526,919,789.1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15,000,000.00 | 460,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686,258,277.38 | 11,066,937.81 | 583,384,373.15 | 12,331,532.09 |
预收款项 | 693,482,064.92 | 50,000.00 | 38,498,009.31 | 50,000.0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994,117.89 | 1,778,601.49 | 11,147,584.99 | 1,310,383.11 |
应交税费 | 158,636,848.23 | 160,274.67 | 257,495,263.54 | 177,328.99 |
应付利息 | 99,486,514.25 | 99,486,514.25 | 30,720,000.00 | 30,720,000.00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075,470,961.30 | 3,493,171,605.08 | 3,537,105,573.90 | 3,103,907,038.05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37,500,000.00 | 725,000,000.00 | 216,3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6,479,828,783.97 | 4,330,713,933.30 | 5,134,650,804.89 | 3,148,496,282.2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334,000,000.00 | 214,000,000.00 | 5,377,500,000.00 | 1,525,000,000.00 |
应付债券 | 3,178,054,685.87 | 3,178,054,685.87 | 3,173,278,307.76 | 3,173,278,307.76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009,882.82 | 3,920,897.11 | 7,282,669.74 | 3,130,996.5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521,064,568.69 | 3,395,975,582.98 | 8,558,060,977.50 | 4,701,409,304.33 |
负债合计 | 14,000,893,352.66 | 7,726,689,516.28 | 13,692,711,782.39 | 7,849,905,586.5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278,655,884.00 | 2,278,655,884.00 | 2,263,695,884.00 | 2,263,695,884.00 |
资本公积 | 4,501,442,160.78 | 5,221,329,069.45 | 5,144,528,441.61 | 5,167,024,269.45 |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30,761,483.01 | 229,271,320.11 | 270,782,389.37 | 169,292,226.4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48,901,195.20 | 388,948,077.03 | 913,901,616.69 | 77,001,822.64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859,760,722.99 | 8,118,204,350.59 | 8,592,908,331.67 | 7,677,014,202.56 |
少数股东权益 | 485,238,675.26 | 455,289,188.4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344,999,398.25 | 8,118,204,350.59 | 9,048,197,520.15 | 7,677,014,202.5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2,345,892,750.91 | 15,844,893,866.87 | 22,740,909,302.54 | 15,526,919,789.13 |
9.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一、营业总收入 | 1,625,136,990.92 | 3,129,039.00 | 2,378,997,770.24 | 2,350,721.00 |
其中:营业收入 | 1,625,136,990.92 | 3,129,039.00 | 2,378,997,770.24 | 2,350,721.0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61,169,025.53 | 106,469,785.39 | 1,784,629,766.90 | 29,191,969.26 |
其中:营业成本 | 866,364,808.04 | 955,772.14 | 1,274,540,363.03 | 869,416.0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22,806,418.73 | 168,852.94 | 325,206,437.15 | 124,083.30 |
销售费用 | 61,767,194.88 | 72,563,539.43 | ||
管理费用 | 145,936,972.54 | 34,454,909.09 | 112,381,624.73 | 30,287,755.08 |
财务费用 | 73,740,940.23 | 70,863,721.75 | -681,985.24 | -4,359,232.37 |
资产减值损失 | 90,552,691.11 | 26,529.47 | 619,787.80 | 2,269,947.21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37,007.66 | 1,665,796.15 | 4,248,671.28 | 2,108,010.8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60,000,000.0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6,804,973.05 | 558,325,049.76 | 598,616,674.62 | -24,733,237.45 |
加:营业外收入 | 46,068,426.09 | 42,285,807.65 | 3,024,602.61 | 355.00 |
减:营业外支出 | 1,272,212.14 | 30,020.44 | 13,891,128.26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1,966.49 | 30,020.44 | 141,204.38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1,601,187.00 | 600,580,836.97 | 587,750,148.97 | -24,732,882.45 |
减:所得税费用 | 92,113,890.54 | 789,900.54 | 197,348,238.59 | 794,132.7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9,487,296.46 | 599,790,936.43 | 390,401,910.38 | -25,527,015.1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2,844,260.55 | 599,790,936.43 | 402,843,288.16 | -25,527,015.17 |
少数股东损益 | -3,356,964.09 | -12,441,377.78 | ||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54 | 0.17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54 | 0.177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1,982,936.04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121,470,232.50 | 599,790,936.43 | 390,401,910.38 | -25,527,015.1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4,232,315.78 | 599,790,936.43 | 402,843,288.16 | -25,527,015.1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62,083.28 | -12,441,377.7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9.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00,857,807.12 | 3,129,039.00 | 2,421,801,149.98 | 3,075,558.00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546,317.41 | 2,090,927.0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7,192,079.13 | 1,937,208,456.58 | 293,745,256.70 | 1,225,334,111.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00,596,203.66 | 1,940,337,495.58 | 2,717,637,333.72 | 1,228,409,669.0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25,768,985.90 | 1,327,276.24 | 1,189,614,992.58 | 1,507,327.87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4,876,975.87 | 20,736,531.95 | 161,011,441.13 | 16,164,415.6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2,662,972.88 | 3,265,414.28 | 381,058,724.98 | 265,760.8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53,393,397.15 | 480,403,588.36 | 2,521,574,149.29 | 2,939,423,981.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26,702,331.80 | 505,732,810.83 | 4,253,259,307.98 | 2,957,361,485.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6,106,128.14 | 1,434,604,684.75 | -1,535,621,974.26 | -1,728,951,816.7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60,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55,261.56 | 22,050.00 | 378,353.7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5,261.56 | 660,022,050.00 | 378,353.7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219,100.48 | 3,832,197.30 | 7,077,652.41 | 382,000.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72,624,120.00 | 2,205,845,600.00 | 30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7,843,220.48 | 2,209,677,797.30 | 7,077,652.41 | 300,382,0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7,587,958.92 | -1,549,655,747.30 | -6,699,298.63 | -300,382,00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7,944,300.00 | 69,264,8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8,679,5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739,650,000.00 | 150,000,000.00 | 3,225,000,000.00 | 450,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3,174,400,000.00 | 3,174,4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0 | 170,35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87,594,300.00 | 219,264,800.00 | 6,569,750,000.00 | 3,624,4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877,300,000.00 | 736,000,000.00 | 1,462,900,000.00 | 56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15,286,216.17 | 543,288,306.03 | 452,457,942.98 | 212,926,319.2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327,978.04 | 136,773,236.16 | 48,423,35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47,914,194.21 | 1,279,288,306.03 | 2,052,131,179.14 | 821,349,669.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9,680,105.79 | -1,060,023,506.03 | 4,517,618,820.86 | 2,803,050,330.8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960.01 | -8.6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74,020,941.28 | -1,175,074,577.18 | 2,975,297,547.97 | 773,716,514.0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38,865,320.98 | 1,819,478,915.51 | 1,563,567,773.01 | 1,045,762,401.4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64,844,379.70 | 644,404,338.33 | 4,538,865,320.98 | 1,819,478,915.51 |
(下转7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