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香溢融通 证券代码:600830 编号:临时2011-015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1日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对拟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增加修改条款,内容如下(黑体为修改内容):
原《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修改为: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金不被股东占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擅自批准发生的股东或关联方资金占用,均视为严重违规行为,董事会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涉及金额巨大的,董事会将召集股东大会,将有关情况向全体股东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股东侵占公司资金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应通过变现股东股权偿还侵占资金。具体程序由董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