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0 股票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2011-012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15日上午在浙江金都宾馆(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2号)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2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60,593,92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0.03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向东先生主持,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60,593,9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2、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60,593,9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3、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60,593,9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4、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60,593,9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5、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250,565,527股;反对10,028,4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15%。
6、审议通过《关于与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的议案》。
陈向东先生、罗华兵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意251,054,41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7、审议通过《关于与友旺电子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陈向东先生、罗华兵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意251,054,41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260,593,9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9、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1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60,442,427股;反对151,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
10、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250,693,927股;反对9,900,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20%。
11、审议通过《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260,593,92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独立董事钟晓敏先生代表公司五位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徐旭清律师、金春燕律师为本次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