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4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激励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9,742,809.93元)小于扣除非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121,235,153.99元),故选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用于计算考核指标。(上述均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数据)
指标名称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同比增长 | 业绩指标 |
净利润(元) | 109,742,809.93 | 96,013,481.77 | 14.30% | 增长1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65 | - | 10% |
经计算, 2010年度净利润比2009年度增长14.30%,超过10%;201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65%,超过10%,满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报告。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激励对象 | 人员数量 (人)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总额的比例 |
年度优秀及先进等特定人员 | 281 | 62.830% |
由总经理提名的业务骨干和卓越贡献人员 | 179 | 37.170% |
总 计 | 460 | 100.000% |
上述获授对象获授股票自到户日起锁定一年,即自2011年4月20日起至2012年4月19日止锁定。本次共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20,200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的议案》。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首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名单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首期(2007年-2012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方案;
4、公司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5、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