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临2011-006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
1、预告期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2、预计业绩: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在100%左右,具体数据以本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为准;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88万元;
2、基本每股收益:0.1014元(按发行后总股本640,000,000股计算);
3、上年同期业绩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主导产品PVC、烧碱产销量扩大,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0%左右,毛利率同比稳中有升;其次是从今年3月份开始公司煤炭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也开始贡献利润。
四、风险提示
具体财务数据请以本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临2011-007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内蒙君正”)于2011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1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9: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9:30-11:30、13:00-15:0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发电事业部二楼会议室。公司董事长杜江涛先生主持大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通过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4人,代表股份517,477,57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6%,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内蒙君正《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计及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为517,477,576股,其中投同意票的股东代表所代表的表决权数516,973,335股,占该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0%,67,212股反对,437,029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为517,477,576股,其中投同意票的股东代表所代表的表决权数516,923,835股,占该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9%,66,512股反对,487,229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为517,477,576股,其中投同意票的股东代表所代表的表决权数516,901,435股,占该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9%,65,212股反对,510,929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为517,477,576股,其中投同意票的股东代表所代表的表决权数516,890,235股,占该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9%,95,112股反对,492,229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为517,477,576股,其中投同意票的股东代表所代表的表决权数516,456,035股,占该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0%,865,141股反对,156,400股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为517,477,576股,其中投同意票的股东代表所代表的表决权数516,868,535股,占该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8%,66,912股反对,542,129股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为517,477,576股,其中投同意票的股东代表所代表的表决权数516,868,535股,占该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8%,66,912股反对,542,129股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并收购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为517,477,576股,其中投同意票的股东代表所代表的表决权数516,881,235股,占该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8%,101,112股反对,495,229股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为517,477,576股,其中投同意票的股东代表所代表的表决权数516,734,434股,占该议案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6%,106,912股反对,636,230股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本公司特聘请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的闫威、杨明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201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内蒙君正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内蒙君正《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内蒙君正《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