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1-27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1年3月24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726,497,468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1.08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04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04月25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1年04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4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定向询价限售股份-法人、IPO前限售股份-法人
五、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本公司2008年11月5日发布的《关于鞍钢钢铁集团公司确定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及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现金分红承诺的公告》,如在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至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期起始日之间,公司股票发生分红、派息等情况,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将不进行除息处理。本次利润分配不对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 岳群文、石灏南
咨询电话:0812-3393695
传真电话: 0812-3393992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