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2011-003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6日以书面及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长王福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还须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还须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10年12月31日,2010年度本公司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55,753,148.00元,实现利润总额191,969,625.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41,934,680.82元。
本议案还须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10年实现利润总额124,580,607.24元,缴纳企业所得税14,650,025.32元,实现净利润109,930,581.9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53,129,621.34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0,993,048.19元和应付股利25,600,000.0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6,467,145.07元。
2010年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256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25,6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00,867,145.07元结转以后年度。
2010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还须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聘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2010年公司聘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报告年度支付其费用118万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中聘请财务审计机构还须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2010年薪酬的议案》
鉴于2010年公司完成的经营业绩情况,提议对在公司领取报酬的12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支付年度报酬总额321万元(含税),该报酬含独立董事津贴。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认可,该议案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王福军、蒋志坚、贺旭亮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还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临2011-005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向国联集团、国联环保及国联财务申请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认可,该议案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王福军、蒋志坚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还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临2011-006关联交易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与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的关联交易》
经独立董事认可,该议案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王福军、蒋志坚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还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临2011-007关联交易公告。
十二、审议张海贤辞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十三、审议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议,聘任魏利岩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2013年5月13日。
附魏利岩简历
魏利岩,男,汉族,1979年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管理学硕士。先后在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担任设计员、助理工程师;在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团委书记、质量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管子车间副主任、总师办主任兼开发部党支部书记。现任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
十四、审议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议,聘任缪杰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2013年5月13日。
十五、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4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市场部五楼会议室
3、审议事项:
1)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4) 《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聘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
8) 《控股子公司向国联集团、国联环保及国联财务申请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9) 《控股子公司与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的关联交易》
4、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截止2011年5月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人(委托授权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相关工作人员;
5、会议参加办法
欲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请在会议前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本公司联系人,进行会议登记。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单位介绍信、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人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股票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他人参加股东大会的凭委托人的股票帐户卡、股票凭证、个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原件签到。为保证会议正常开始与表决,9:30会议开始后,不再接受股东登记及表决。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城南路3号
联 系 人:魏利岩 缪杰
联系电话:0510-85215556
传 真:0510-85215605
邮政编码:214028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反对、弃权)
2)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赞成、反对、弃权)
3) 《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赞成、反对、弃权)
4) 《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赞成、反对、弃权)
5)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赞成、反对、弃权)
6) 《聘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7) 《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赞成、反对、弃权)
8) 《控股子公司向国联集团、国联环保及国联财务申请贷款的关联交易》(赞成、反对、弃权)
9) 《控股子公司与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的关联交易》(赞成、反对、弃权)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赞成、反对、弃权);对未做指示的审议事项,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件有效)
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2011-004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晓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讨论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讨论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还须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4月19日
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2011-005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在产品销售、产品加工等与关联法人之间发生各项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计划,通过相关业务部门的测算, 2011年预计发生与关联人的各项经常性关联交易及金额如下:
1、母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2、控股子公司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
3、控股子公司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
二、关联方介绍
1、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福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无锡市城南路3号
主营业务:电站工程总承包(凭有效资质证书进行);电站工程设备成套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公司持有其30%的股份。
2、江阴华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兆平
注册地:江阴市申港镇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280万美元
主营业务:生产垃圾焚烧炉设备及其部件。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8%的股份,是本公司参股子公司。
3、无锡锡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尤巍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无锡市坊前镇峰泉路28号
主营业务:秸秆炉部件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5%的股份,是本公司参股子公司。
4、无锡市正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正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钱桥配套园区舜南路10号
主营业务:管道预制、机械加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5%的股份,是本公司参股子公司。
5、无锡华东锡峰锅炉附件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阳山配套区天力路
主营业务:锅炉受压部件、金属结构件的制造、加工、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的股份,是本公司参股子公司。
6、无锡市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季晓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无锡市解放东路816号
主营业务:煤炭、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煤炭的代理、咨询和中介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根据订单安排生产经营计划,为满足用户交货要求,需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同时充分享用关联方在电站总成套的优势市场资源,与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均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是本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通过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持续稳定的协调发展。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与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向无锡市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签署集中采购原煤服务协议,降低煤炭采购成本,有利于保证电厂的正常运营。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安排进度,本公司与上述关联各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将陆续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
六、审议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法人预计发生的各项经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回避此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开展,进行的各项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预计2011年关联交易金额为8亿元、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向无锡市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采购原煤的关联交易金额3.4亿元以及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向无锡市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采购原煤的关联交易金额0.85亿元都已超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 条之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9日
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2011-006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向国联集团、国联环保
及国联财务申请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1.华光股份:指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惠联热电:指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3.惠联垃圾热电:指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4.国联集团:指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国联环保:指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国联财务:指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为惠联热电及惠联垃圾热电向国联集团、国联环保及国联财务申请贷款,2011年预计金额详见下文。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华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上关联董事王福军、蒋志坚、张伟民回避了表决。
●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 本项关联交易中惠联热电发生的关联交易还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和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向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2011年预计发生金额如下:
1、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2、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由于国联环保是华光股份的控股股东、国联财务和华光股份属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国联集团控制,,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达到了《规则》要求的信息披露标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与会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
其中惠联热电与国联集团、国联环保和国联财务有之间的关联交易,还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2)企业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3)法定代表人:王锡林
(4)注册资本:800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从事资本、资产经营,以及代理投资、投资咨询和投资服务
(6)与华光股份的关联关系: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2)企业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3)法定代表人:蒋志坚
(4)注册资本:166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环保行业、能源行业、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及相关产业的投资;成套发电设备、环保能源设备、普通机械及配件、五金交电的销售;环保能源设备、电站、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及相关设备的技术开发、培训、咨询服务
(6)与华光股份的关联关系: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4.55%的股份
2、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刘清欣
(4)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为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鱼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等。
(6)与华光股份的关联关系
■
三、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主要是利用国联集团和国联环保的强大实力,以及国联财务在集团内部具有的资金优势,解决惠联热电及惠联垃圾热电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流动资金的需要。
2、关联交易对华光股份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以保证两家电厂的日常正常生产经营,从而取得较好的生产效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钱志新、何木云、张燕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未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19日
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2011-007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与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1.华光股份:指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惠联热电:指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3.惠联垃圾热电:指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4.电燃公司:指无锡市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为惠联热电及惠联垃圾热电与电燃公司资金往来,2011年预计金额详见下文。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华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上关联董事王福军、蒋志坚回避了表决。
●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 本项关联交易中惠联热电发生的关联交易还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和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向银行进行贷款,由于此贷款用途限于购买原材料,即银行发放贷款后,先将贷款划入无锡市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然后由无锡市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划回电厂,到需要付款时再由电厂向无锡市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付款。2011年预计发生金额如下:
1、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2、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由于电燃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因此该交易为关联交易,,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达到了《规则》要求的信息披露标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与会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
其中惠联热电与电燃公司有之间的关联交易,还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
法定代表人:季晓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无锡市解放东路816号
主营业务:煤炭、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煤炭的代理、咨询和中介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鉴于电燃公司在煤价的集中采购方面具有的重大优势,惠联热电及惠联垃圾热电预计2011年度要向电燃公司采购原煤(详见公司临2011-005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因此,为了满足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惠联热电和惠联垃圾热电向相关银行申请了限定用途的贷款,即限定用途为购买原材料。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可以解决公司在购买原煤对资金的需求,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关联交易对华光股份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以保证两家电厂的日常正常生产经营,从而取得较好的生产效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钱志新、何木云、张燕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未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19日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11年预计 |
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80000 |
江阴华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市场价 | 4000 |
无锡锡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市场价 | 3000 |
无锡市正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市场价 | 2000 |
无锡华东锡峰锅炉附件制造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市场价 | 1000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11年预计 |
无锡市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购买原煤 | 市场价 | 34000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11年预计 |
无锡市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购买原煤 | 市场价 | 8500 |
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 | 购买设备 | 市场价 | 2500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金额 |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贷款转账 | 不计利息 | 19000 |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还贷借款 | 不计利息 | 15000 |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贷款 | 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 | 17500 |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贷款 | 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 | 19000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金额 |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还贷借款 | 不计利息 | 5000 |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贷款 | 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 | 5000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金额 |
无锡市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贷款转账 | 不计利息 | 8000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金额 |
无锡市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贷款转账 | 不计利息 | 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