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 2011-00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1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4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公司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启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7名董事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201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予以公开披露,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0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30,998,066.9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157,126.54元,支付2009年度红利款12,034,6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3,298,049.62 元,2010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49,104,390.01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拟订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2010年末股本总数601,7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0.25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15,043,250元。
本预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续聘广东正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续聘该所一年的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该所人员为本公司的业务所发生的旅差费用由公司负责。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通过《独立董事 2010 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11年5月14日上午十点正
(二)会议地点:揭东经济开发试验区公司接待中心8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审议《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7、审议《独立董事 2010 年度述职报告》。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1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五)参加会议方法: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1 年5月11日下午17: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
2011年5月11日 上午 9:30-11:30
下午14:30-17:30
5、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揭阳市区新兴东二路1号
邮 编:522000
电 话:0663-8676616
传 真:0663-8676899
联 系 人: 徐罗旭 谢少勤
(六)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十、通过《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并予以公开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 2011-003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4月1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4月1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杨愈静女士主持,会议经3名监事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公司关联交易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利润预测情况等进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依法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完善,经营稳健,所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能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在编制2010年度报告过程中,没有发现有违反公司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对公司的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审查,认为公司2010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与实际投入情况相符。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七)、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予以公开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