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王宏祥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周国华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周国华 |
公司负责人王宏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国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国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8,895,094,899.23 | 18,662,627,647.26 | 1.2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899,508,711.12 | 2,725,716,865.02 | 6.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0062 | 1.8860 | 6.3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877,733.28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1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3,791,846.10 | 173,791,846.10 | 689.2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03 | 0.1203 | 691.4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88 | 0.0788 | 439.7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03 | 0.1203 | 689.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790 | 6.1790 | 增加5.260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515 | 4.0515 | 增加3.171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692,169.00 | 玉立股权处置及固定资产清理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1,358.00 | 政府奖励及补助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725.29 | 其他营业外收支 |
丧失原有子公司控制权,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确认的损益 | 49,886,960.28 | 对原全资子公司富达电器的控股比例降至40% |
所得税影响额 | -23,224.7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986.58 | |
合计 | 59,838,974.3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3,53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11,588,879 | 人民币普通股 |
宁波市银河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 20,103,747 | 人民币普通股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8,597,11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4,551,15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761,041 | 人民币普通股 |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公司 | 7,309,64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615,343 | 人民币普通股 |
袁莉 | 5,347,545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和芳 | 4,64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跃旦 | 4,231,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资产、权益构成较期初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比重增减百分点 | ||
金额 | 占资产总额的比重% | 金额 | 占资产总额的比重% | ||
货币资金 | 2,032,481,160.64 | 10.76 | 2,508,544,106.33 | 13.44 | -2.68 |
应收票据 | 117,504,284.00 | 0.62 | 183,603,199.26 | 0.98 | -0.36 |
应收账款 | 157,173,712.12 | 0.83 | 46,018,739.37 | 0.25 | 0.58 |
预付款项 | 246,101,191.24 | 1.30 | 866,024,684.07 | 4.64 | -3.34 |
其他应收款 | 56,513,336.31 | 0.30 | 171,054,238.60 | 0.92 | -0.62 |
无形资产 | 43,319,443.69 | 0.23 | 75,586,190.50 | 0.41 | -0.1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694,869.93 | 0.27 | 37,259,599.17 | 0.20 | 0.07 |
应交税费 | 21,727,163.09 | 0.11 | 250,511,672.21 | 1.34 | -1.2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30,402,298.86 | 2.81 | 243,333,333.33 | 1.30 | 1.51 |
1、货币资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土地出让金及房产项目开发投入影响所致。
2、应收票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影响所致。
3、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因水泥销售扩大影响所致。
4、预付账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将原预付的“宁海县桃源北路01号”地块土地出让金668,430,000.00转入存货项目影响所致。
5、其他应收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转出“宁海县桃源北路01号”拍卖保证金120,000,000.00元影响所致。
6、无形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对宁波富达电器有限公司的投资比例降低至40%后,公司不再将宁波富达电器有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导致合并报表相关资产、权益项目与期初数相比发生增加或减少。
7、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房产项目计提土地增值税,因尚未缴纳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故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8、应交税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交纳期初已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影响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长期借款项目转入影响所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 832,148,949.08 | 430,837,645.28 | 401,311,303.80 | 93.15 |
营业成本 | 470,293,876.62 | 316,525,891.75 | 153,767,984.87 | 48.58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82,300,859.57 | 6,002,653.04 | 76,298,206.53 | 1,271.07 |
投资收益 | 56,386,106.23 | 9,991,261.72 | 46,394,844.51 | 464.35 |
所得税 | 54,586,228.58 | 13,895,638.15 | 40,690,590.43 | 292.8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73,791,846.10 | 22,019,366.07 | 151,772,480.03 | 689.27 |
1、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各业务板块收入均有增长,房地产、商业地产和水泥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2,716.43万元、19,211.32万元和31,286.02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944.89%、40.17%和56.43%。
2、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影响所致。
3、投资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出让所持浙江玉立电器有限公司股权产生投资收益;其次是对宁波富达电器有限公司的投资由原来的成本法改按权益法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导致投资收益增加。
4、所得税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增加影响所致。
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营业收入及投资收益大幅增加影响所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77,733.28 | -2,269,312,875.89 | 2,282,190,609.1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966,938.30 | -53,821,586.44 | 17,854,648.1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797,240.67 | 3,006,513,587.43 | -3,107,310,828.10 | -103.35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5.18亿元,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了16.39亿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影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影响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1、为避免本次重组后宁波城投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公司与宁波城投及其控股子公司海城公司于2008年7月28日签署了《关于和义路滨江休闲项目商业地产部分的托管协议书》。海城公司所属和义路滨江休闲项目商业地产部分,由公司受托进行商业管理和物业管理;托管期限自本次重组完成日之次月第一日起至托管资产权属转移、或托管资产全部或部分灭失、或宁波城投转让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满一年之日止。 | 和义路项目已于2009年4月份正式由公司托管。 |
2、关于无偿承担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的青林湾二期9,553平方米地块、慈城湖东113.80平方米地块有关后续税费的承诺。 | 承诺已履行完毕。 | |
3、为避免同业竞争,在本次重组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宁波城投承诺将持有钱湖公司35%的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 | 承诺已履行完毕。 | |
4、宁波城投、海城公司及海盛置业均承诺,若“郁家巷项目”(现为“月湖.盛园”)涉及商业地产,该等商业地产将依照和义路项目托管协议书确定的原则,委托给宁波富达经营管理 | 月湖.盛园项目已于2010年3月份由公司托管。 | |
5、关于天一广场实际盈利数与净收益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 | 承诺履行中。 | |
6、关于继续向宁房公司和城投置业提供借款支持的承诺 | 承诺履行中。 | |
7、关于2009年-2011年末对置入的青林湾二期地块、慈城新区湖东地块公允价值进行测试及补偿的承诺 | 承诺履行中。 | |
8、关于持有的宁波富达股份锁定三年的承诺函 | 承诺履行中。 | |
9、关于权属有瑕疵的置入资产药皇殿、青林湾二期9,553平方米地块、慈城湖东113.80平方米地块如发生价值减损,将对评估价值与实际价值差额部分予以补足的补偿承诺 | 承诺履行中。 | |
10、关于为避免与宁波富达同业竞争的不予竞争承诺函 | 承诺履行中。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本公司控股股东于2008年7月28日承诺:“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本公司持有的宁波富达全部股份(包括目前持有的及因本次重组而增持的股份)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出售的价格不低于15.00元/股,若本承诺有效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相应处理。” | 承诺履行中。 |
3.3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约200%。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预计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导致主营业务利润大幅增长;二是公司出售所持浙江玉立电器有限公司股权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富达电器有限公司定向增资后,公司对宁波富达电器有限公司的投资由原来的成本法核算改按权益法核算,导致投资收益有较大幅度增长。
3.4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宏祥
2011年4月15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1-11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1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4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每位董事及与会人员。出席会议的董事有王宏祥、马林霞、王怡鸥、叶晋盛、钱逢胜、陈农、袁志刚。列席会议的监事有周杰、梅旭辉、葛超美、陆中新、钟启明及全体高管人员。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就选举董事长、聘任经营班子等七项内容进行了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选举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与会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选举王宏祥先生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确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的议案
由于董事会的依法换届及董事人选的变换,董事会下属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发生了变化,须作相应调整。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全体与会董事一致表决同意:(一)委任王宏祥董事长、马林霞董事、袁志刚独立董事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王宏祥董事长为召集人;(二)委任钱逢胜独立董事、叶晋盛董事、陈农独立董事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钱逢胜独立董事为召集人;(三)委任袁志刚独立董事、王怡鸥董事、陈农独立董事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袁志刚独立董事为召集人;(四)委任陈农独立董事、王宏祥董事长、钱逢胜独立董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农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新一任经营班子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全体与会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聘任马林霞女士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聘任施亚琴女士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经总裁提名,全体与会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聘任韩立平先生、赵立明先生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聘任周国华先生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由于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陈建新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离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2.1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裁赵立明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聘任程序和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同意上述聘任的独立意见。受聘人员简历附后。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董、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国家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可以给独立董事适当津贴。经董事会讨论,拟定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位独立董事每年津贴4万元人民币,同时给予董、监事相应的责任保险。
本议案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因涉及本人利益,三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实行回避表决后的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经营层绩效考核办法
新一任经营层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构成,董事会根据考核办法对照经济效益和工作效率挂钩考核。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认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成立天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全资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场公司”)的组织架构,优化管理职能,保护企业品牌和深化商业拓展实力的需要,经本公司办公会议讨论,本次董事会同意广场公司投资设立“宁波天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广场公司出资100%,马林霞为新设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公司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商业经营与管理、物业管理等(具体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附件: 新一任经营班子简历:
马林霞:女,40岁,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银泰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浙东区域负责人兼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银泰百货宁波鄞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舟山银泰百货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韩立平:男,52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余姚市建筑设计院院长,余姚市规划局局长,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赵立明:男,46岁,硕士研究生,会计师。从事经济管理工作26年,历任余姚市财税局企业驻厂员、余姚市财税局企业财务科(国有资产办公室)办事员、副科长、科长、直属税务所所长、余姚二轻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余姚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周国华:男,51岁,大专文化,高级会计师。从事财务、会计工作23年,历任余姚市副食品公司秘书、余姚市供销社财务科科长,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施亚琴:女,35岁,本科文化,经济师。从事经济证券事务工作13年,历任宁波富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小家电分公司统计、秘书等职务,2000年起至今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1-12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4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每位监事。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周杰、梅旭辉、葛超美、陆中新、钟启明。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选举产生了七届监事会主席
与会全体监事以记名表决的方式,一致选举周杰先生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认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