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巡礼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融资
  • 11:上证零距离
  • 12:人物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上接B 92版)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在广发银行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1年4月19日   按日期查找
    B9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93版:信息披露
    (上接B 92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在广发银行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接B 92版)
    2011-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 92版)

      传真:010-66553791

      联系人:李微

      网址:www.e561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105)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107

      传真:021-50122078

      联系人:楼斯佳

      网址:www.cnhbstock.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106)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联系人:卢金文

      网址:www.xmzq.cn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107)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0-25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联系人:陈敏

      网址:www.ajzq.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108)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电话:010-58568007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梁宇

      网址:www.hrse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109)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

      传真:027-87618863

      联系人:翟璟

      网址:www.tfzq.com

      客户服务电话:028-86711410、027-87618882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3层

      法定代表人:范勇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张金锋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立华

      联系电话:010-88092188

      传真:010-88092150

      联系人:杨科

      经办律师:吴冠雄、刘艳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尽量避免基金资产损失,追求每年较高的绝对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方向: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分析判断证券市场走势,在遵守有关投资限制规定的前提下,合理配置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间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还将采用分析市场价值均衡点等定量方法,辅助判断市场趋势的变动。

      (1)在股票市场处于低风险区域或预期股票市场趋于上涨时,基金将采取积极的做法,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分享股票市场上涨带来的收益,实现较高回报。

      (2)预期股票市场处于震荡运行时,基金将采取波段操作策略,在市场震荡、调整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整个资产类别、部分行业或个股投资价值被低估的短期失衡现象,如投资者因恐慌心理而过度抛售导致股票价值被低估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将发现、确认并利用这些市场失衡机会,重点选择被低估的资产类别、行业、个股进行投资,以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3)在股票市场处于高风险区域或预期股票市场趋于下跌时,基金将采取保守的做法,大幅减少股票投资比例,甚至不再持有股票,而主要投资于债券市场,以回避股票市场下跌的系统性风险,避免组合损失。

      (4)在预期利率上升、债券价格将下降时,组合将增加现金持有比例,并将债券资产主要投资于短期债券和浮息债券。在预期利率下降、债券价格将上升时,组合将降低现金持有比例,并将债券资产主要投资于中长期债券,以实现较高的回报。

      此外,基金还将积极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新股申购、债券回购等投资,以增加收益。基金管理人在确保与基金投资目标相一致的前提下,可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为取得与承担风险相称的收益,投资于权证。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主要采取价值型投资策略。达到以下标准的股票,将是本基金重点关注的对象:

      (1)总市值达到20亿元及以上、流通市值达到8亿元及以上的股票。

      (2)市盈率(P/E)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尤其是与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相比,市盈率水平偏低的股票,具体表现为经过成长性调整后的市盈率(P/E)/G偏低。

      大盘股票占股票市场总值的比重较高,能够更好地体现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投资于大盘股票,可以更充分地分享中国经济成长的成果。此外大盘股票价格的波动性相对较小,可预测性相对较强,有利于分析判断,选择投资。而经过成长性调整后的市盈率偏低的股票具有更高的投资价值,我们预期这些股票能够取得较高的绝对收益,有利于基金实现取得较高绝对回报的投资目标。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主要通过对利率、利差等因素变化趋势的判断采用久期偏离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和类属配置策略提高债券投资收益率。

      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投资于国债及投资级债券。即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将是本组合债券投资重点关注的对象:

      (1)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

      (2)到期收益率相对类似信用质量和期限债券较高的债券。

      (3)风险水平合理、有较好下行保护的债券。

      (4)期限结构和收益风险特征符合对市场预期的债券。

      (5)同等条件下信用质量较好或预期信用质量将得到改善的债券。

      (二)决策和交易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总监是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执行代表。

      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基金的资产配置政策,审批重大单项投资决定等。

      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是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资产配置范围内,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并向交易管理部下达投资指令。

      交易管理部负责交易执行和一线监控。通过严格的交易制度和实时的一线监控功能,保证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

      (三)投资程序

      1、资产配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通过对政治、经济、政策、市场的综合分析,判断今后一段时间内证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决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等资产类别间的分配比例范围,如遇重大情况,投资决策委员会也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做出决策,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内,决定基金的具体资产配置。

      2、组合构建:基金经理借助内外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结合自身对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分析判断,决定具体的股票和债券品种并决定买卖时机,本基金组合构建注重分散化和流动性,严格控制个股集中度,以便根据市场时机灵活调整资产分配比例。

      3、交易执行:交易管理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交易管理部同时还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4、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将跟踪经济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同时,基金管理人将使用适用于股票债券混合组合的风险分析模型,基于统计分析和积极判断确定模型参数,综合考虑组合中股票、债券组合的持仓比例和拟持仓时间确定投资策略的年投资收益率风险,必要时调整组合,使年投资收益率低于零的概率较小。

      5、风险报告与绩效评估:风险管理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风险报告使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能够随时了解组合承担的风险水平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策略。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收益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以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绝对回报标准,为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基金应在以较高的概率水平超过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基础上,争取获得较高绝对回报。其中,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人民银行规定的居民储蓄存款利率。未来,如果商业银行可以自由调整存款利率,管理人将与托管人协商确定基准利率。

      在合理的市场化利率基准推出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目标和投资政策,确定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

      (6)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费用。

      2、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可以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推出其他的基金管理费收费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浮动费率方式。本基金如按浮动费率收取基金管理费,则年费率浮动范围最高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5%。如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或推出新的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酌情调低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如降低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其他基金运作费用的支付方式

      本条第1款第3至第6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关合同等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费用种类的调整

      本基金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增加其他种类的基金费用。如本基金仅对新发行的基金份额适用新的基金费用种类,不涉及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①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

      ②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③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时,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④本基金申购费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为0.5%。其中,须依法扣除所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列示。如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

      (1)申购份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净申购金额及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所有。

      例一: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元、100万元和500万元,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各笔申购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

      (2)赎回金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申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额×基金份额面值×后端认购费率/(1+后端认购费率)

      (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后端认购费用

      其中,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1+后端申购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后端申购费用

      例二: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份,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前端认购/申购费,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金额=10,000.00×1.250=12,500.00元

      赎回费用=12,500.00×0.5%=62.50元

      赎回金额=12,500.00-62.50=12,437.50元

      例三:假定某投资者在设立募集期内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两年半后赎回10,000份,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025、1.080和1.14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赎回费用、后端认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例四:假定某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该投资人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两年半后赎回10,000份,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30、1.300和1.36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赎回费用、后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3)T日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无。

      (2)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如该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除收取赎回费外,还需收取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转换金额指扣除赎回费与后端申购费(若有)后的余额。

      (3)转入基金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根据适用的转换情形收取,详细如下:

      ①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一。

      ②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二。

      ③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三。

      ④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四。

      ⑤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五。

      ⑥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六。

      ⑦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七。

      ⑧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八。

      ⑨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九。

      ⑩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

      [11]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一。

      [12]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二。

      [13]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三。

      [14]从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固定费用-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四。

      [15]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五。

      [16]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六。

      [17]对于多笔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出情况的补充说明

      上述为处理申(认)购时间不同的多笔基金份额转出的情况,对转出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的持有时间规定如下:

      (i)对于华夏债券(C类)、华夏现金增利货币、中信现金优势货币,每当有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ii)对于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华夏希望债券(C类),其持有时间为本次转出委托中多笔份额的加权平均持有时间。

      (4)上述费用另有优惠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基金转换的有关业务规则。

      (5)业务举例

      例一: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二: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三: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的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甲基金适用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若投资者在2011年1月1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在1年之内,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2%,且乙基金不收取赎回费,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例四: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五: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赎回费率为0.5%。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0%,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六: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5%。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500元,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500元,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七: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的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0,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甲基金适用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若投资者在2011年1月1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在1年之内,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2%,且乙基金不收取赎回费,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例八: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0,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九: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份持有期为半年的甲基金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8%,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申购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十: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持有期为半年的甲基金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8%,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申购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十一: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期为3年的后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0%,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申购当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适用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若投资者在2012年9月15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为2年半,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2%,且乙基金赎回费率为0.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例十二: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持有期为3年的后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申购当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赎回费率为0.5%,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0%。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十三: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持有期为146天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份,转入前端收费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300元。甲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为0.3%,不收取赎回费。乙基金适用申购费率为2.0%。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十四: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持有期为5天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0,000份,转入前端收费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300元。甲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为0.3%,不收取赎回费。乙基金适用固定申购费5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十五: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甲基金不收取赎回费。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若投资者在2013年9月15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为3年半,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0%,且乙基金赎回费率为0.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例十六: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1%。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10月20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

      (二)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

      (三)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相关信息。

      (四)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相关信息。

      (五)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投资组合报告,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

      (六)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

      (七)更新了“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相关信息。

      (八)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