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72版)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 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10年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年报全文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0年,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行政总裁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治理规则履行职责,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工作合法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会计资料,核查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能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属下审计委员会有效地发挥作用,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范围、重点与审计计划,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并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表决。本年度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年度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同时,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认真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信息,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交易行为的透明度。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8.6 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 已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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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丹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吴旭、冯凯芸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颖
利 润 表
2010年1-12月
编制单位: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 已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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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丹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吴旭、冯凯芸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颖
现金流量表
2010年1-12月
编制单位: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 已经审计
■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丹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吴旭、冯凯芸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颖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0年1-12月)
公司名称: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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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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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丹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吴旭、冯凯芸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颖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0年1-12月)
公司名称: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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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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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丹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吴旭、冯凯芸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颖
9.3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9.4 本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杨丹地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