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兴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2011年04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汉兴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富国汉兴封闭 | |
基金主代码 | 500015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1999年12月30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1916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248,200,399.60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23,380,359.64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75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0年年度第1次分红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全年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本基金2010年度可分配收益为248,200,399.60 元。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基金2010年应分配收益为223,380,359.64 元。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金额为225,000,000.00元,占本基金2010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65%。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1年04月25日 | |
除息日 | 2011年04月26日(场内) | -(场外)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1年04月29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汉兴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 |
注:本公司将于2011年4月27日16:00前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及代理发放红利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11年4月28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咨询方式:
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2011年04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富国汉盛封闭 | |
基金主代码 | 500005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1999年05月10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0年12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6231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830,278,503.57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7,250,653.21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3.75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0年年度第1次分红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全年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2010年度可分配收益为830,278,503.57元。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基金2010年应分配收益为747,250,653.21元。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金额为750,000,000.00元,占本基金2010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33%。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1年04月25日 | |
除息日 | 2011年04月26日(场内) | -(场外)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1年04月29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 |
注:本公司将于2011年4月27日16:00前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及代理发放红利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11年4月28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咨询方式:
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