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 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19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1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王绪昭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采用现场方式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及时抓住市场机遇,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和销售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意公司使用76,4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四方特变电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与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四方特变电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3000万元,占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0%;该有限公司由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输变电智能设备组件及智能楼宇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营销、服务、及技术咨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电科四维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所拥有的互感器等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购买北京电科四维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所拥有的与互感器等业务相关的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
公司本次购买标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800万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购买价格及支付办法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所审议事项中,第一项议案需股东大会最终审议批准,故董事会同意召集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 年5月12 日(星期四)下午14:30。
3、会议地点:本公司三楼报告厅(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
4、股权登记日:2011 年5 月5 日(星期四)。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 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 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1年5月6日及2011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证券部
联系人:周水华、曹悦
电话:010-62961515
传真:010-62981004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1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788126,投票简称:四方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788126;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申报价格(详见下表),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网络投票的注意事项:
(1)投票不能撤单;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0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表决指示中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 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20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雅琴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 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21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6,4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25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 月24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2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6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6,042.86万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3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为60,603.14万元,扣除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后,本次超募资金为115,439.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事宜
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也逐渐扩大,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使公司及时抓住市场机遇,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和销售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拟使用76,4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又有利于提升四方股份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76,4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6,4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并就此议案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拟使用76,4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和销售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
1、上述事项已经四方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超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还需提交四方股份股东大会审议。
2、四方股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四方股份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也逐渐扩大,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又有利于四方股份抓住市场机遇,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和销售规模,提升四方股份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四方股份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