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田立民 ○编辑 裘海亮
面对着当前股价远高于二次行权价的现实,当初志在套利而集中涌入攀钢系三上市公司的各路机构,如今则纷纷选择自愿注销二次现金选择权。
攀钢钒钛今日发布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其申报期从4月25日至4月29日,具体时间为每日9:30至15:00。不过,由于公司此前推出重组预案后股价已扶摇直上,远高于行权价,因此与二级市场直接抛售相比,相关权利持有人未来大规模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可能性已很小,对此,相关机构股东已作出“表率”。
据攀钢钒钛披露,继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中海信托等机构3月下旬宣布自愿放弃所持有攀钢AGP1权利、AGP2权利后,公司近日还收到平安信托、中信证券、中信信托等自愿放弃所持有攀钢AGP1权利的申请,以上累计申请注销攀钢AGP1共计15128.87万份次。
据悉,原攀钢钢钒于2009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攀钢集团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换股吸收合并原攀渝钛业和原长城股份。该方案中包括两次现金选择权,2009年4月,原攀钢钢钒、原攀渝钛业及原长城股份的股东可分别申报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首次未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自动获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并可于两年后2011年4月25日至4月29日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原攀钢钢钒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10.55元/股,简称 “攀钢AGP1”;原攀渝钛业和原长城股份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均为8.73元/股,分别简称为“攀钢AGP2”、“攀钢AGP3”。
在机构投资者表态自愿注销相关权利后,截至4月18日尚剩余攀钢AGP1权利11.37亿份、攀钢AGP2权利1.24亿份、攀钢AGP3权利1.95亿份。
攀钢钒钛也提醒投资者,公司股票的最新收盘价格为13.13元/股,分别比攀钢AGP1、攀钢AGP2和攀钢AGP3的行权价格高24.5%、50.4%、50.4%。如权利持有人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同时由于不再持有申报行权的攀钢钒钛股份,投资者也将丧失未来股价上涨的获利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