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张长虹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王日红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郭仁莉 |
公司负责人张长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日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仁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420,798,902.36 | 1,000,095,789.42 | 242.0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262,483,008.86 | 821,946,871.43 | 296.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69 | 1.41 | 232.6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669,963.72 | -114.9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1 | -112.56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263,570.15 | 17,263,570.15 | -33.0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6 | 0.026 | -40.5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6 | 0.026 | -33.3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6 | 0.026 | -40.5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1 | 0.71 | 减少3.1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0 | 0.70 | 减少2.7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000 |
所得税影响额 | -1,560 |
合计 | 22,44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4,95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周俊虎 | 30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邱勤荣 | 269,078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御景园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26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静娴 | 246,43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219,98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15,023 | 人民币普通股 |
孙克力 | 21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丕机 | 214,015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昭君 | 200,664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学良 | 197,286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896,035.65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9.66倍,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发行A股,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于2011年1月28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上海财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同意签署相关交易文件》的议案,公司于2011年1月28日,与Loh Boon Fah、Asset Advant Limited、Gay Soon Watt、冯卫强、何滟签订了《关于买卖上海财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注册资本的协议》,拟以美金16,500,000元的价格收购其合计持有的财汇资讯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以上事项详细内容见2011年2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刊登的《临2011-001的公告》和《临2011-002的公告》。 |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为保障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先生,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湖中宝及张婷女士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各自承诺如下: “本人(公司)保证在控股或实际控制大智慧期间,本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与他人共同控制的、或本人(公司)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不会从事与大智慧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对大智慧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 履行承诺中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须执行的现金分红预案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长虹
2011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2011-【009】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