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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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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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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10-007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4月18日上午08:30在公司贵宾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全体共7名董事现场参与了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0 年度(母公司数,下同)实现净利润173,230,811.37元。根据《公司章程》按本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323,081.14元 ,加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34,187,774.70元,减去2009年度现金分红38,390,630.95元,公司2010年底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为251,704,873.98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16,332,361.25。为使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以截止至2010 年12 月31 日公司767,812,619 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2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共计分配利润15,356,252.38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仍有未分配利润236,348,621.60 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董事会提出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此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1年度房地产项目拓展投资计划的议案》,此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1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2011年对子公司(新乡光彩大市场置业有限公司、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株洲锦绣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锦绣香江置业有限公司、香河锦绣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安香江置业有限公司、来安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安宏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进行“三旧改造”项目拟设立的子公司等)全年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13亿元的担保事项。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长负责签署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应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3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如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按照现行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九、决定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5月11日(周三)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

    (三)会议审议内容: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子公司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11年2月26日及2011年4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7、《关于为子公司新乡光彩大市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置换其原工程抵押贷款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1年4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8、《关于2011年度房地产项目拓展投资计划的议案》;

    9、《关于2011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1年5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5月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锦绣香江花园香江控股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舒剑刚 何肖霞

    电 话:020-34821006

    传 真:020-34821008

    邮 编:511442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议案议案内容赞成反对弃权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子公司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为子公司新乡光彩大市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置换其原工程抵押贷款的议案》   
    8《关于2011年度房地产项目拓展投资计划的议案》   
    9《关于2011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注:如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此决议案放弃表决, 则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1、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3、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4、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162 股票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11—00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4月18日上午10:30在公司贵宾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4名监事全部参加此次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此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此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