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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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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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文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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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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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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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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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因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处置全资子公司天津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5%股权,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其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不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核算所致;
2)应收票据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收到的应收票据及时背书转让所致;
3)预付账款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完成对天津泵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收购,将预付的股权收购款转入长期股权投资;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同1);
5)无形资产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与四方华能电网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张臣堂共同设立天津百利四方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四方华能电网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出资4,900万元,其中现金出资371万元,无形资产出资4529万元。 2011年3月四方华能电网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无形资产出资4529万元全部到位,使无形资产大幅增加;
6)短期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在银行的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当月计提的工资在次月发放,本报告期计提的工资较上年末增加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偿还给中国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国债资金300万元所致;
9)资本公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将控股子公司天津泵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因对其投资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调整了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的期初数;
10)盈余公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因投资天津泵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与享有的该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了盈余公积;
11)少数股东权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百利四方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全部到位而新增的少数股东权益;
12)财务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借款较上期同期减少所致;
1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至零,是因为本报告期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5%股权,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同时不再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14)投资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5%股权而产生的大额投资收益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鉴于2011年3月21日,泵业集团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自本报告期开始,天津泵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公司2010年启动的非公开发行计划,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目前正在就超导限流器项目合作事项与合作方进行商谈。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8年7月1日发布《公司控股股东有条件延长股份限售期的特别承诺》(公告编号:2008-13):液压集团自愿将持有的百利电气股份(截止2008年6月30日已解禁获得上市流通权的15,840,000股以及在2011年6月30日前陆续解禁并获得上市流通权的股份),自2008年7月1日起连续有条件锁定三年。锁定条件为:2011年7月1日前,未能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液压集团将不减持所持有的百利电气股票。1)公司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税后利润不少于0.6元;2)公司股价不低于每股25元(锁定期间遇除权、除息,该价格应相应调整)。
报告期内,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政策。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利
2011年4月20日
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11-10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2日由董事长张文利先生签发。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董事魏立青女士委托董事曹立志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讨论表决,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七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天津银行华丰支行贷款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向天津银行华丰支行贷款生产经营流动资金5000万元,此次贷款为续贷,贷款期限一年。
同意七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