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1-008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2011年4月18日,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甲方”)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以下简称“林科院木工所”或“乙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二、合作方介绍:
本协议签订的合作方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成立于1957年3月14日,为副司局科研事业单位,是我国木材科学与技术领域综合性国家级研究机构,同时是国际林业研究组织联盟团体会员。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共建宜华研发中心
双方在甲方所在地共同设立研发中心,该研发中心名称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宜华技术研发中心”。由甲方投资建立并指派专人管理,乙方将委派专家和技术骨干共同参与建设和运作。研发中心根据企业需求制定每年的工作计划,人员根据工作计划的不同而流动。
2、共建宜华实验室
双方于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立木制品实验室,并命名为“木材工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宜华木制品实验室”。由甲方投资建立并指派专人管理,乙方对甲方实验室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共建博士后工作站
共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林业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宜华工作站”,作为乙方林业工程博士后流动站相关专业在站博士后的对口工作点;逐步推进甲方木制品创新体系的建设。
4、技术攻关与技术服务
双方不定期组织技术交流会,就甲方生产技术、新产品开发、产品质量以及乙方科研工作等方面的问题等进行交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乙方不定期派出专家到甲方生产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帮助甲方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有关疑难问题,并指导和协助甲方进行设备改造、流程优化和质量攻关。
乙方优先向甲方转让新产品、新技术,并就新产品试制和新技术运用向甲方提供具体指导和培训。
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检测、技术鉴定、成果鉴定等技术服务;并可根据甲方的要求,主持或参与甲方实施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市场调研、可行性研究、工艺技术设计。
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国际、国内木材工业相关技术发展、产品开发的动态信息;并向甲方提供相关标准制(修)订信息。
由乙方派出科技特派员到甲方驻点,并遵照国家有关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规定进行登记注册,以推动双方产学研结合长效机制。
5、联合申报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
双方共同争取国家和地方设立的相关科技计划项目(包括重大或重点科研技术项目、产业化推广项目),促进甲方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乙方科技成果转化。可行时,项目以甲方为依托单位。
6、其他领域合作
双方联合培养人才,乙方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协助甲方推进品牌建设等。
7、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四、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协议履行将有利于公司培养和储备技术研发人才,提升公司的整体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公司研发中心的建设步伐,对公司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揭示
本协议只是原则性、框架性规定,具体合作事项仍需要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合作事项的预期效果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