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1-01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20日上午9时在上海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会议室采取现场书面投票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7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293,736,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5.27%。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10年度第六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3,736,3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通过《2010年度第六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3,736,3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3,736,3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通过《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以2010 年度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8,463,223.3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39,068,623.72 元,减去2009年度利润分配2.1亿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05,237,634.19 元。
以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0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293,736,3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93,736,3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通过《关于聘请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293,736,3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675,081股,反对61,29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8、通过《关于撤销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736,3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通过《关于投资哈尔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0HTQ06号地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736,3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通过《关于投资哈尔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0HTS024-025-026-027号地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736,3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736,3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