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暨2010年度股东大会补充提案公告
证券代码: 600806 证券简称:昆明机床 公告编号:临2011-010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暨2010年度股东大会补充提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网页http://www.sse.com.cn 、香港联合交易所相关网页
http://www.hkex.com.hk 和公司国际互联网相关网页http://www.kmtcl.com.cn 发布了《关于召开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5.08%),向本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临时提案《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函》,并提请公司近期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新增普通决议案:
10. 提请审议不再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师,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不再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师,及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该事项须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于 2010年 12 月刊发的《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总结》及相关的上市规则修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布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自2010 年 12月 15 日起,于内地注册成立并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获准采用内地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及经财政部及证监会认可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获准采用内地审计准则向该等公司提供相关服务。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一家财政部及证监会认可可担任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的核數师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因此,本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并将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提交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原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香港会计行已向董事会确认,并无任何有关建议不再续聘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董事会亦确认,除上文披露原因外,并无任何有关审计师变更之建议的相关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2011年3月23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其他内容均不变。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的书面意见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