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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码:临2011-004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20日上午9:30,在上海延安西路2000号上海虹桥宾馆二楼玫瑰厅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副董事长徐景国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2人,代表股份286,616,1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25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钱大治、邵禛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 具体如下:

    2010年度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全年实现税后净利润为266,128,817.24元;根据2010年度母公司税后利润,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计为26,612,881.72元。

    加实施上年度利润分配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后,截至2010年末,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300,864,941.04 元。2010年度,公司拟进行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以2010年末总股本61870.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发送每10股4元的现金红利,共计派发24748.2万元的红利。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010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继续聘请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8、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名表决选举费维武、李维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从2011年4月20日至2013年5月5日。

    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监事薪酬津贴管理办法》。

    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表:

    类别总人数 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股东人数(人)22 
    代表股份286,616,163 
    占比(%)46.3252% 
    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286,616,163
    占比(%)100%
    反对0
    占比(%)0
    弃权0
    占比(%)0
    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286,616,163
    占比(%)100%
    反对0
    占比(%)0
    弃权0
    占比(%)0
    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286,616,163
    占比(%)100%
    反对0
    占比(%)0
    弃权0
    占比(%)0
    公司2010年度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同意286,616,163
    占比(%)100%
    反对0
    占比(%)0
    弃权0
    占比(%)0

    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同意286,616,163
    占比(%)100%
    反对0
    占比(%)0
    弃权0
    占比(%)0
    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286,616,163
    占比(%)100%
    反对0
    占比(%)0
    弃权0
    占比(%)0
    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同意286,616,163
    占比(%)100%
    反对0
    占比(%)0
    弃权0
    占比(%)0
    选举费维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286,616,163
    占比(%)100%
    反对0
    占比(%)0
    弃权0
    占比(%)0
    选举李维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286,616,163
    占比(%)100%
    反对0
    占比(%)0
    弃权0
    占比(%)0
    公司董监事薪酬津贴管理办法同意286,616,163
    占比(%)100%
    反对0
    占比(%)0
    弃权0
    占比(%)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钱大治、邵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码:临2011-005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上午11:30在上海延安西路2000号上海虹桥宾馆二楼玫瑰厅会议室举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徐景国先生主持。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费维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费维武先生简历如下:

    费维武:男,1950年4月出生,曾担任上海市长宁区五金交电公司店经理、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公司部门经理,1995年起,在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的职务。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