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刘政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刘少波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高胜利 |
公司负责人刘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少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胜利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32,321,136.21 | 984,661,084.45 | 4.8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03,401,011.54 | 602,629,958.57 | 0.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50 | 1.50 | 0.0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0,065,958.44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996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71,052.97 | 771,052.97 | -12.3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9 | 0.0019 | -13.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58 | -0.0058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19 | 0.0019 | -13.6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3 | 0.13 | 减少0.0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9 | -0.39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39,701.88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750,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568.13 |
所得税影响额 | -15,486.5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35,870.16 |
合计 | 3,118,777.0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5,55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湖南华升集团公司 | 178,598,89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 | 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服装集团公司 | 3,794,12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新股信贷资产A26 | 2,67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53,908 | 人民币普通股 |
湖南省益阳市财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822,074 | 人民币普通股 |
胡军 | 1,6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建芬 | 1,123,04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招行新股24 | 1,051,713 | 人民币普通股 |
齐丽萍 | 959,726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股权投资40407921.79元,比年初25111130.85元增加60.92%,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支付的株洲华伦纸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款1530万元。
2、短期借款56290505.37元(年初无银行贷款)系(1)本公司本报告期因业务拓展的需要,向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的出口贸易融资贷款6290505.37元。
3、财务费用701212.74元比上年同期177322.45元增加295.44%,主要系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746790.94元,比上年同期1431382.67元减少47.83%,主要系委托贷款收入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收入2779901.88元比上年同期1311917.85元增加111.88%,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分红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政
201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56 股票简称:华升股份 编号:临2011-009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于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上午九时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九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刘政先生主持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180426972股,占公司总股本402110702股的 44.8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了公司《二○一○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份为180426972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二、审议批准了公司《二○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为180426972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三、审议批准了公司《二○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为180426972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四、审议批准了公司《二○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份为180426972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五、审议批准了公司《二○一○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同意股份为180426972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六、审议批准了公司《二○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股份为180426972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实现利润总额10853462.1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19747. 22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72407021.81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6026769.03元。由于母公司净利润为负,公司本年度没有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因此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026769.03元。
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较少,为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用作公司流动资金。
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数额的议案》
同意股份为180426972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二○一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二○一○年度审计费45万元,差旅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自行承担。
八、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公司经营班子2011年度薪酬与经营目标挂钩考核的议案》
同意股份为180426972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为进一步调动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明确经营目标责任,确保2011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决定2011年度对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实行年度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挂钩考核办法。
(一)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经营班子成员(包括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股东董事、董事会秘书、经理班子组成人员),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岗位工资)和经营目标奖、特殊贡献奖三部分组成。
(二)经营目标奖挂钩考核办法
1、公司201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低于2011年目标利润总额时,经营班子的经营目标奖按低于2010年度实发数控制发放。
2、公司2011年度实现目标利润,经营班子的经营目标奖按2010年度实发奖金数发放。
3、公司201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超目标利润总额以上部分,按以下比例提取经营目标奖:超额10%以内,按8%提取;超额10%(含10%)以上部分,按10%提取。
4、2011年度营业收入、进出口总额比2010年有所增长,公司将结合物价上涨等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对经营班子的奖励。
5、经营目标奖按经营班子成员的贡献大小,考核发放。
6、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对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班子成员,可以决定给予特殊奖励。
(三)对部分因工作需要仍兼任子公司主要领导职务的经营班子成员,其薪酬考核采取本挂钩办法与兼职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双挂钩”的考核办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所得薪酬须按章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
本次股东大会及决议由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彦、郑日果进行了全过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