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最快7月出台《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
⊙记者 叶勇 ○编辑 阮奇
分布式能源发电是最能体现节能、减排、安全、灵活多重优点的能源发展方式,“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促进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推广应用。
据悉,国家能源局制定的《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目前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该办法最快将于7月左右出台,将通过资金补贴、多余电网向电网出售、赋予投资方电网设施产权等措施大力刺激分布式能源发展。这标志着发展分布式能源最大的障碍将被扫清。
多重扶持举措刺激发展
据了解,分布式能源系统主要形式包括: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废弃物发电、生物质发电、小水电、小型光伏和风电等。在项目建设上,《办法》有望全面开放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行等各环节,允许分布式发电并网接入点用户侧设施。
所谓分布式发电,是指建在用户附近,所生产电力除自用外,多余电力送入当地配电网的发电系统或多联供系统。其主要特征是,多用新型发电技术,有利于环保;能源利用效率高,可达60-90%;电源容量小、电压等级低;接近负荷中心,接入配电网;运行方式灵活,可联网可不联网;用电安全上比集中发电更可靠,停电几率较小。此外,还可解决边远地区供电难问题。
记者了解到,对分布式发电较为关键的是运行与补贴政策。在运行上,分布式发电优先自发自用外,多余电力可以实现上网,向电网卖电。而在补贴政策上,将采取度电补贴或者项目建设资金补贴。对自发自用电量部分,度电补贴起点为用户实际支付的销售电价水平,对多余电量上网部分,度电补贴起点为当地脱硫煤电标杆上网电价。
对此,长期跟踪分布式能源发展的能源专家韩晓平认为,经历十年的孕育,分布式能源将迎来爆发。“福岛核电泄漏事件、国内风电基地脱网事故的出现,使得分布式能源重要性凸显,已经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随着天然气供应的增加,并网难题的解决,分布式能源大发展正逢其时,这已成为能源局、企业、社会的共识。”
能源局有关人士表示,分布式能源是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重大举措。“如果分布式发电量达到现有发电量的5%,即可替代7000万吨标煤,相当于少建64台60万千瓦大型燃煤机组。”据其介绍,目前我国能源利用率仅有33%,比发达国家低约10个百分点;我国单位GDP能耗是美国的2.5倍、欧盟的5倍、日本的9倍。由此,我国正面临巨大节能减排压力,而扩大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正是突破口之一。
装机容量有望十年增十倍
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通过规划引领、技术支持、优惠政策以及建立合理价格机制和统一并网标准,有效推动了分布式能源发展。中金公司研究报告称,政府清除并网障碍和提供补贴将刺激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快速发展。
而这些障碍即将扫清,现在并网和补贴问题都将通过《办法》的出台得到解决。2010年8月,国家电网已制订《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技术规定》,从技术层面为分布式发电接入电网扫清障碍。
从国外情况看,发达国家分布式能源占比相当之高。分布式能源发电量占比在丹麦已达53%。德国分布式发电装机达到20%,日本和印度分别达到14%和18%。美国已有6000多座分布式能源站,占总装机容量7.8%,以天然气热电联供和冷热电联供为主。
我国分布式能源发展目前刚刚起步,提升空间巨大。以天然气分布式发电为例,目前装机容量500万千瓦左右,不到全国总装机容量1%。2010年4月能源局提出:到2011年拟建设1000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到2020年在大城市推广使用分布式能源系统,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较2010年增长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