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王春鸣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武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币种:人民币 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2,715,499,202.34 | 2,599,197,414.89 | 4.4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288,721,114.62 | 1,264,694,778.55 | 1.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83 | 2.78 | 1.8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721,372.89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2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026,336.07 | 24,026,336.07 | 120.90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53 | 0.053 | 120.9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8 | 0.018 | -18.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53 | 0.053 | 120.90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85 | 1.85 | 增加0.9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64 | 0.64 | 减少0.20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3,2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9,656,810.18 | ||
所得税影响额 | -4,333,852.90 | ||
合计 | 15,766,157.2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48,87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5,55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11,351,112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述林 | 9,508,959 | 人民币普通股 |
长江证券-交行-长江证券超越理财趋势掘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9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 3,602,91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春鸣 | 3,432,784 | 人民币普通股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771,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洪芬 | 1,49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苏成 | 1,14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楼容园 | 1,116,364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 期末数 | 年初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应收帐款 | 1,536,138.46 | 5,149,862.77 | -3,613,724.31 | -70.17% |
预付账款 | 6,755,090.90 | 22,840,194.66 | -16,085,103.76 | -70.42% |
其他应付款 | 5,529,905.70 | 17,722,597.91 | -12,192,692.21 | -68.80% |
变动说明:
3.1.1应收帐款比年初减少70.17%,主要系收到集团公司应收款所致;
3.1.2预付账款比年初减少70.42%,主要系支付的设备、材料款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3.1.3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减少68.80%,主要系本期暂估工程材料及预提款减少所致;
损益类项目: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营业外收入 | 19,656,840.18 | 788,914.60 | 18,867,925.58 | 2391.63% |
所得税 | 4,333,852.90 | - | 4,333,852.90 | 不适用 |
变动说明:
3.1.4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2391.63%,主要系收到国栋集团成都国栋大酒店利润补偿款所致;
3.1.5所得税同比增加主要系本期税前利润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23号《关于批准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目前正按相关规定准备启动发行。
3.2.2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2.3 新项目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进度 | 项目收益情况 |
双流45万M3/年高/中密度(HDF/MDF)生产线 | 900,000,000.00 | 95% | 正处于验收调试期,尚未产生效益。 |
南充22万M3/年高/中密度(HDF/MDF)生产线 | 500,000,000.00 | 97% | 正处于验收调试期,尚未产生效益。 |
公司于2008年5月23日发布投资公告,计划在成都市双流县航空港工业开发区和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工业开发区新投资14亿元,建设三条高/中密度(HDF/MDF)纤维板生产线项目,投入资金主要拟通过银行贷款、资本市场募集及公司自筹等方式解决。其中双流两条线生产线规模为45万立方米/年,南充一条生产线规模为22万立方米/年。上述生产线目前已安装完毕并生产出第一张板,正处于满负荷投产前的理化指标合格、产能达设计能力的验收考核中,预计2011年6月左右完成此项工作开始进行全面生产投放市场。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承诺事项 | 承诺履行情况 | 备注 |
1 | 公司向国栋集团购买的国栋中央商务大厦1 至5 层房产及附属楼,因该房产 已改建为酒店对外经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对该资产进行了评估,该资产未来30 年平均年收入为18,216,979.50 元,年均总费用5,813,925.49 元,年均净收益12,403,054.01 元。国栋集团向公司承诺:从2009 年开始,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经审计的该资产如未达到预期利润,国栋集团将向公司全额补足该资产预期利润与实际利润之间的差额。 | 截至2011年3月末已实际收到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成都国栋国际大酒店补偿款1960.55万元。 | |
2 | 国栋集团以450 万元/年向公司整体承租位于成都市西御街77 号国信大厦负 三层、一层、七至十五层写字楼,国栋集团向公司承诺:每年度租赁合同到期后,经审计的上述写字楼分租获得的收益,超出450 万元/年的部分,国栋集团将全部付给公司;若分租收入不足450 万元/年,则由国栋集团自行承担全部差额损失。 | 正常履行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报告期公司收到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国栋国际大酒店补偿款,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7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将在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实施分配。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春鸣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国栋建没 编号:2011-015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职工代表大会于2011午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选举宋海彬先生和曾勇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宋海彬和曾勇军先生的简历如下:
宋海彬先生,男,34岁,1999年4月加入公司,2008年4月起任四川南国栋林产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起任公司监事。
曾勇军先生:男,30岁,大专学历,2003年7月加入公司,先后任职于四川国栋广元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现任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保纠察员。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编号:2011-016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春鸣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选举王春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王云露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
三、董事会决定聘任王春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云露女士、李秦生先生、曾武先生、黎敏先生,王效明先生、曾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曾武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曾莉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公司独立董事朱永明、林万祥、曾刚对以上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均合法有效,同意以上聘任。
四、关于董事会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朱永明 委员:曾刚、李秦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林万祥 委员:曾刚、曾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春鸣 委员:朱永明、林万祥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1日
附:王春鸣先生、王云露女士、李秦生先生、曾武先生、黎敏先生、王效明先生、曾莉女士简历。
王春鸣先生:男,62岁,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双流县黄水建筑公司第三工程处处长、双流县黄水建筑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市蜀都建设工程公司总经理、四川国栋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四川国栋镀膜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四、五届、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王云露女士:女,35岁,1976年3月出生于四川成都双流,本科学历。1995年-1997年就读于四川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后出国到美国。先后获美国朗西大学获社会科学副学士学位和加州伯克莱大学商学院学士学位。2004年加入美国国籍,曾先后在美国加州桑尼维尔CoAndna光子公司担任产品经理和Pulcher公司担任行销副总裁职务,主要负责产品设计、开发和市场营销工作。2009年8月回到中国加入公司,主管负责公司产品销售,2009年10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5月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李秦生先生:男,66岁,大专学历。历任四川省交通厅汽车修理厂生产调度员、成都市第一技工学校实习厂厂长、总务行政处主任、副校长,1994年开始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1999年7月至2005年5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05年5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
黎敏先生:男,36岁,大学学历。1996年7月毕业南京河海大学,1996年7月至1997年10月就职于云南思茅市水电局;1997年10月至2003年2月任思茅红塔木业有限公司自控主管、主任工程师;2003年2月至2004年7月任德国迪芬巴赫北京代表处电器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06年7月任德国迪芬巴赫设备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7月加入公司任20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项目总经理,2008年4月17日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曾武先生:男,48岁,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进入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任总会计师,2002年至今任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王效明先生,男,45岁,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1993年进入公司,历任四川国栋镀膜有限公司质检部长、厂长助理、厂长,1999年7月至2002年4月曾任公司董事,2000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5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08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四川南充国栋林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莉女士,女,29岁,大学学历,2005年7月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现西南大学),2005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秘书、助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4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股票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编号:2011-017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5名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张凤国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选举张凤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三、会议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年 4月 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王春鸣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王云露女士、李秦生先生、曾武先生、黎敏先生,王效明先生、曾莉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曾武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曾莉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对上述聘任的高管人员的资质和能力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上述董事会聘任高管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
二、上述聘任的高管人员的资质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形。
三、鉴于上述聘任高管人员聘任程序合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王春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云露女士、李秦生先生、曾武先生、黎敏先生,王效明先生、曾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曾武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曾莉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朱永明 曾刚 林万祥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