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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毛剑宏、总经理程光坤、总会计师胡森健及财务部经理蒋丽萍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5,302,127,692.2515,165,703,347.680.9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9,440,999,421.199,116,747,831.603.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69704.53573.5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5,505,842.91-38.3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575-38.30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3,652,216.97103,652,216.97170.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160.0516171.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180.0518171.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160.0516171.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1711.1171增加0.710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2211.1221增加0.714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939,900.3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51,701.4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04,230.00
    小 计-892,428.97
    减:所得税影响额(所得税减少以“-”表示)-223,107.2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04,198.85
    合 计-465,122.8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2,281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NAITO SECURITIES CO., LTD.6,435,324.00境内上市外资股
    TOYO SECURITIES ASIA LTD. A/C CLIENT5,409,585.00境内上市外资股
    蒋荣方5,326,529.00境内上市外资股
    SHENYIN WANGUO NOMINEES (H.K.) LTD.4,873,042.00境内上市外资股
    NORGES BANK4,400,790.00境内上市外资股
    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3,569,960.00境内上市外资股
    STICHTING PGGM DEPOSITARY3,410,590.00境内上市外资股
    LIM CHINA MASTER FUND SPC LTD-ABSOLUTE RETURN SEGREGATED PORTFOLIO3,100,370.00境内上市外资股
    LIM ASIA MULTI-STRATEGY FUND INC2,873,950.00境内上市外资股
    CREDIT SUISSE AG ZURICH BRANCH2,608,000.00境内上市外资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应收账款678,002,149.80638,992,547.316.10[注1]
    其他应收款30,788,516.5515,237,896.26102.05[注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742,536,521.593,448,404,024.768.53[注3]
    在建工程44,842,161.9727,542,892.6562.81[注4]
    应付账款183,573,436.09363,497,503.51-49.50[注5]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1,974,212,363.201,587,109,471.2124.39[注6]
    营业成本1,760,732,792.001,441,991,476.6722.10[注7]
    投资收益83,984,583.4440,529,012.45107.22[注8]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13,000,000.000.00-[注9]

    [注1]:期末应收账款主要系应收浙江省电力公司电费款。

    [注2]:主要系新疆项目前期费用垫付款增加所致。

    [注3]:系本期证券市场波动影响,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所致。

    [注4]:系公司电厂及子公司基建、大修、技改等工程增加所致。

    [注5]:主要系应付燃煤款、设备及材料款减少所致。

    [注6]:主要系发电量增加以及新增3月份台州发电厂关停机组替代发电收入所致。

    [注7]:主要系燃煤价格上涨以及发电量增加相应增加成本所致。

    [注8]:主要系转让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本期获得投资收益45,622,891.70元。

    [注9]:系转让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本期收妥投资本金113,000,000.00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的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以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2009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为158,622,891.70元,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之日为股权交割日)期间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产生的收益由公司按投资比例享有,并由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另行支付给公司。公司于2011年2月10日收到股权转让款158,622,891.7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的延伸审计报告尚未出具,公司按投资比例应享有的该期间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产生的收益亦尚未收妥。

    2、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度浙江省统调电厂发电计划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10]681号)和《浙江省小火电关停机组保留发电计划指标替代发电管理办法》(浙经贸电力[2007]435号),为落实台州发电厂关停机组2011年度保留发电计划指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以及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分别签署《2011年度台电关停机组替代发电协议》。详见2011年3月30日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应采取一次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股利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未来资本支出计划进行拟定,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2010年度公司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定后的母公司税后净利润为471,534,926.26元。根据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按每10股派发1.30元人民币(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2010年度现金股利,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61,300,000.00元。该分配方案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剑宏

    2011年4月19日

    证券简称:东电B 证券代码:900949 编号:临2011-010

    关于核准豁免浙江省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要约收购浙江东南发电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90号),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而增持公司3,569,960股股份,导致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浙江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和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803,533,16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9.98 %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1日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