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杨松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宋巨川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谭洪涛 |
公司负责人杨松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巨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洪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512,086,440.47 | 5,795,401,079.50 | -4.8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031,800,695.19 | 2,041,617,045.68 | -0.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46 | 2.47 | -0.4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456,407.84 | -80.2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1 | -85.71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897,118.54 | -9,897,118.54 | -165.1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15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20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9 | -0.49 | 减少1.2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3 | -0.83 | 减少1.5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91,250.0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23,111.7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日元汇兑损益) | 5,485,633.77 |
所得税影响额 | -1,974,979.2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337.68 |
合计 | 6,922,678.6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2,81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67,709,6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1,292,776 | 人民币普通股 | |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40,950,57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杨芳 | 5,732,58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3,695,706 | 人民币普通股 | |
潘深田 | 3,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3,219,949 | 人民币普通股 | |
谌海昌 | 3,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2,999,934 | 人民币普通股 |
§3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净利润为负数,主要原因为:
(1)造纸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过快、过猛,虽销售价格也有上涨,但不能抵消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幅度,造成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盈利能力不佳。
(2)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停止执行。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1月16日,漯河市人民政府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漯河银鸽实业集团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漯河市人民政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划转尚须国资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永城煤电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其他境内投资者严格履行承诺,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松贺
201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