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郑有全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郑桂花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晁慧霞 |
公司负责人郑有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桂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晁慧霞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453,957,087.51 | 3,429,635,761.85 | 0.7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041,204,153.45 | 1,993,829,392.81 | 2.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60 | 2.54 | 2.3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9,363,006.32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6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7,023,309.04 | 47,023,309.04 | 36.5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98 | 0.0598 | 28.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54 | 0.0554 | 21.0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98 | 0.0598 | 28.5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3 | 2.33 | 减少0.2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6 | 2.16 | 减少0.3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53,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31.92 |
所得税影响额 | -608,119.79 |
合计 | 3,446,012.1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1,51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242,506,737 | 人民币普通股 |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07,091 | 人民币普通股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253,630 | 人民币普通股 |
渤海证券-建行-滨海1号民生价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8,116,953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999,884 | 人民币普通股 |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 7,398,747 | 人民币普通股 |
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24,284 | 人民币普通股 |
普惠证券投资基金 | 5,380,008 | 人民币普通股 |
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04,596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变动百分比 | 变动原因 |
应收票据 | 4,518,600.00 | 3,300,000.00 | 36.93% | 抚顺瑞华公司销售增加相应应收票据增加 |
在建工程 | 85,295,819.51 | 61,524,988.76 | 38.64% | 主要由于非洲工厂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8,936,128.46 | 59,641,330.32 | -51.48% | 主要由于本期支付代收职工住房团购款较多所致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百分比 | 变动原因 |
营业税费 | 5,611,389.94 | 1,858,265.16 | 201.97% | 主要由于本期出口免抵税额较多所致 |
销售费用 | 23,455,014.02 | 16,016,636.89 | 46.44% | 主要由于公司国内广告宣传费用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8,284,226.63 | 13,334,870.79 | 37.12% | 公司本期借款利息及汇兑损失较多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363,006.32 | -75,267,050.72 | 不适用 | 主要由于公司本期收到销售回款较多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680,020.68 | -7,661,507.57 | 不适用 | 主要由于非洲工厂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04,658.24 | 39,732,664.49 | -65.76% | 主要由于公司本期偿还借款较多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增持瑞贝卡股份并承诺将不会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瑞贝卡股份,截止2011年3月25日,控股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1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786,101,000.00股为基数,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8,610,100.00元。
上述分配方案已经2011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有全
2011年4月21日
股票简称: 瑞贝卡 股票代码: 600439 公告编号: 临2011-006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20日在瑞贝卡公司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有全先生主持。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人,代表股份278,402,4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86,101,000股的35.4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277,802,441股,反对:0股,弃权:600,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277,802,441股,反对:0股,弃权:600,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277,802,441股,反对:0股,弃权:600,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277,802,441股,反对:0股,弃权:600,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
5、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146,290.56元,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786,101,000.00股为基数,拟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8,610,1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为:赞成:277,802,441股,反对:0股,弃权:600,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277,802,441股,反对:0股,弃权:600,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控股股东的提名,增补胡丽平女士为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277,802,441股,反对:0股,弃权:600,000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1日
股票简称: 瑞贝卡 股票代码: 600439 公告编号: 临2011-007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1年4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 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三个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鉴于陆新尧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规定及董事长的提名,对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做如下调整:
1、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郑有全
委 员:郑桂花、王宏光、胡丽平、阎登洪
2、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阎登洪
委 员:郑文青、晁慧霞、胡丽平、王芳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芳
委 员:王宏光、冯彦生
表决结果:9 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刊登于2011年4月21日的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1日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