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1-003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4月19日上午9:3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潍坊富华大酒店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1年4月3日以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和平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4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2010年度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有效、规范运作。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审议总经理郑镁钢所作的《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2010年度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海英女士、张永爱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143,659.18万元,同比增长29.30%,实现利润总额6,141.76万元,同比增长-30.97%,实现净利润4429.32万元,同比增长-29.89%。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18亿以上。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此经营目标不代表公司对201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制约,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429.32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263.03万元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692.35万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36.46万元,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355.88万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及下步发展需要,同意暂不分配2010年度利润,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以前年度转结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及本年度产生的可供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认为: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下步发展的需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一致认为,同意2010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益于公司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四年连续聘任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双方合作良好,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续聘其作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其作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九、非关联董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郑和平、于瑞波先生主动申请回避,非关联董事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0年度向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彩印分公司采购包装物,总额度不超过1,600万;向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调味品200万元;向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热力中心采购蒸汽,总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1年5月13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4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1-00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4月19日下午14: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1年4月3日以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臧辉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程序合法有效,内容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认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状况,2011年的财务预算报告各项指标也合理科学。同意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因此,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需加强对内部控制执行效果与效率的检查和监督,并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同意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429.32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263.03万元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692.35万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36.46万元,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355.88万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下步募投项目发展的要求,同意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彩印分公司采购包装物,总额度不超过1600万;向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调味品200万元;同意向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热力中心采购蒸汽,总额度不超过400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符合客观实际,上述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且将按照公允性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对此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1-005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预计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201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潍坊同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同路”)、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得利斯”)、西安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得利斯”)、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得利斯”)拟与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彩印分公司(以下简称“彩印分公司”)签署2011年度的《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日常生产所需的包装膜和胶带。其中,公司2011年预计采购人民币800万元,潍坊同路预计采购人民币300万,吉林得利斯采购300万元,西安得利斯及北京得利斯采购的金额预计各为人民币100万元,采购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201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拟与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科技”)签订2011年度的《采购框架协议》,采购辣椒酱和辣椒制品等调味品,采购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根据2011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拟与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1年度《蒸汽采购协议》,由其下设的热力中心向公司提供蒸汽,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董事郑和平先生为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于瑞波先生为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属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 | |
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
向关联人采购包装物、调味品(本公司) | 得利斯集团彩印分公司 | 800 | 716.05 | 23.74 |
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0 | 150.03 | 100 |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本公司) | 得利斯集团 | 400 | 252.16 | 100 |
向关联人采购包装物(吉林得利斯) | 得利斯集团彩印分公司 | 300 | 152.59 | 20.08 |
向关联人采购包装物(潍坊同路) | 得利斯集团彩印分公司 | 300 | 228.11 | 40.24 |
向关联人采购包装物(西安得利斯) | 得利斯集团彩印分公司 | 100 | 61.26 | 10.80 |
向关联人采购包装物(北京得利斯) | 得利斯集团彩印分公司 | 100 | 14.52 | 5.10 |
4、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实际产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包装物、调味品(本公司) | 得利斯集团彩印分公司 | 201.40 |
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2.72 |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本公司) | 得利斯集团 | 124.72 |
向关联人采购包装物(吉林得利斯) | 得利斯集团彩印分公司 | 38.87 |
向关联人采购包装物(潍坊同路) | 得利斯集团彩印分公司 | 58.44 |
向关联人采购包装物(西安得利斯) | 得利斯集团彩印分公司 | 36.24 |
向关联人采购包装物(北京得利斯) | 得利斯集团彩印分公司 | 0.00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利斯集团”)成立于2000年12月11日,注册资本17,22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郑和平,住所为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其下属的彩印分公司主要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和销售,复合包装袋的生产和销售。
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热力中心为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10月从山东泸河集团收购。
生物科技成立于2005年9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郑和平,住所为诸城市昌城镇,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617万元,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辣椒酱和辣椒制品等调味品。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彩印分公司、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和平先生所控股的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2010年的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其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向公司提供优质产品及相关生产材料。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月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合同标的物:产品包装物;调味品;蒸汽。
(2)合同期限: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3)定价原则:遵循当期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4)结算方式 :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月结账;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彩印分公司,主要是为公司提供生产所需要的包装物,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较好,并且其产品主要针对公司产品研制,较同类产品更加适合公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价格公允;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生产的辣椒酱及其他调味品,工艺先进,原料优质,为公司产品的生产提供优质的原料;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热力中心能够为公司的生产提供充足、合格的蒸汽,由于供给距离短等原因,发挥节能增效的作用,根据以往年度所使用的蒸汽总量,公司向其采购蒸汽能够节省成本约90万元。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由于该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查,在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1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郑和平、于瑞波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公司2011年度预计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及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1-00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1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以及其他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5.会议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10年度财务决算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
5、《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在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刘海英女士、张永爱女士将作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等方式。
4.登记时间:2011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
5.登记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2216
联 系 人:王 松
联系电话:0536-6339032 6339137
联系传真:0536-6339137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1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序号 | 会议表决事项 | 表决意见 | 说明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2 | 《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3 |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4 | 《2010年度财务决算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 | ||||
5 | 《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 |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7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注:对于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
回 执
截至至2011年 月 日,我单位(本人)持有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1-007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1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郑和平先生、董事于瑞波先生、独立董事张永爱女士、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郑镁钢先生、财务总监杨松国先生、保荐代表人孙振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1日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5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9 年12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00 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承销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票发行每股人民币13.1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3,034万元,扣除的保荐及承销费用 2,1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0,884万元。该募集资金先于2009年12月28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诸城市支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449001040069509账号内,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评估费、信息披露费、推介及路演费用等其他发行费951.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79,932.22万元。
本公司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业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9年12月28日出具京永验字 [2009]第210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资金合计使用53,698.58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为28,010.61万元,其中18,000万元已于2010年1月13日根据《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披露要求进行了置换,另外2,381.09万元已于2010年5月10日根据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进行了置换,实际置换了1,300万元,尚有1,081.09万元存放在吉林得利斯募集资金专户中。超募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25,687.97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7,732.79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1、募集资金总额 83,034.00
减:发行费用 3,101.78
2、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9,932.22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381.09
山东得利斯年产2万吨高档肉制品项目 7,629.52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11,000.00
使用超募集资金建设吉林得利斯8000吨调理项目 3,357.08
使用超募资金建设西安50万头生猪胴体及5000吨调理项目 3,143.61
使用超募资金建设山东得利斯猪副产品加工项目 3,687.28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
加:未从吉林得利斯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的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差额 1,081.09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18.06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27,732.7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首先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必须报董事会审批。募集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根据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签订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调查与查询;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五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农业银行诸城支行 | 15-449001140009686 | 100,000,000.00 | 通知存款 |
中国农业银行诸城支行 | 15-449001140009694 | 50,000,000.00 | 通知存款 |
中国农业银行诸城支行 | 449001040069509 | 74,254.59 | 活期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诸城支行 | 1607004119200049155 | 82,455,128.81 | 活期存款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 377005085018010024560 | 44,798,535.53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277,327,918.93 |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0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吉林得利斯屠宰200万头生猪及冷却肉加工项目”通过公司单方面对控股子公司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得利斯”)增资的方式,由吉林得利斯实施,截至2009年9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18,107.00万元。2010年1月13日,公司以增资投入的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对吉林得利斯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8,000.00万元进行了置换。
根据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京永专字(2010)第31036号《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截至2009年12月31日吉林得利斯屠宰200万头生猪及冷却肉加工项目累计投入20,381.09万元。2010年3月30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200万头生猪及冷却肉加工项目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利用募集资金2,381.09万元,以增资投入的方式,对吉林得利斯剩余尚未置换的预先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2,381.09万元进行置换。至此,得利斯食品共利用募集资金20,381.09万元,以增资投入的方式对吉林得利斯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10年4月1日进行了公告。2010年4月28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生猪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和子公司吉林得利斯年生产8,000吨高档肉制品项目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2010年11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公司生猪副产品深加工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控股子公司吉林得利斯年生产8,000吨高档肉制品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暂时补充吉林得利斯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公司已于2010年12月对吉林得利斯补充流动资金3,500.00万元,对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1,00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10年11月13日进行了公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0年2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建设生猪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680.80万元在公司本部建设生猪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建设西安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50万头生猪胴体分割和年产5,000 吨调理食品加工项目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开拓西北市场,同意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360.00万元向子公司西安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得利斯”)增资,用于建设西安得利斯50万头生猪胴体分割和年产5,000吨调理食品加工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建设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8,000吨高档肉制品项目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开拓东北市场,同意公司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230.60万元对子公司吉林得利斯进行增资,用于建设吉林得利斯年生产8,000吨高档肉制品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10年2月10日进行了公告。2010年2月26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三项议案。
2、201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拟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还款总金额为11,000万元,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诸城市支行短期借款5,000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短期借款6,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10年2月10日进行了公告。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10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0年度,本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情况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19日
附件1: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9,932.2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698.5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698.5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2万吨高档肉制品项目 | 否 | 13,168.87 | 13,168.87 | 7,629.52 | 7,629.52 | 57.94 | 2011.11.15 | -- | -- | 否 | |||
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年屠宰200万头生猪及冷却肉加工项目 | 否 | 18,921.21 | 20,381.09 | 20,381.09 | 20,381.09 | 100.00 | 2009.09.31 | -2,633.14 | 否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2,090.08 | 33,549.96 | 28,010.61 | 28,010.61 | 0 | -- | -2,633.14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归还银行贷款 | 否 | 11,000.00 | 11,000.00 | -- | |||||||||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吉林得利斯流动资金 | 否 | 3,500.00 | 3,500.00 | -- | |||||||||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 1,000.00 | 1,000.00 | -- | ||||||||||
4、吉林得利斯年产8,000吨调理项目 | 否 | 10,230.60 | 10,230.60 | 3,357.08 | 3,357.08 | 32.81 | 2011.05.10 | -- | -- | 否 | |||
5、西安得利斯50万头生猪胴体及5,000吨调理加工项目 | 否 | 1,1360.00 | 1,1360.00 | 3,143.61 | 3,143.61 | 27.67 | 2011.11.10 | -- | -- | 否 | |||
6、山东得利斯猪副产品加工项目 | 否 | 12,680.80 | 12,680.80 | 3,687.28 | 3,687.28 | 29.08 | 2011.11.15 | -- | --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4,271.40 | 34,271.40 | 25,687.97 | 25,687.97 | -- | -- | -- | -- | -- | ||||
合计 | 66,361.48 | 67,821.36 | 53,698.58 | 53,698.58 | -- | -- | -2,633.14--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控股子公司吉林得利斯由于处于投产初期,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各项费用较高,2010年度业绩亏损,尚未能达到预期效益。公司本部高档肉制品加工项目由于进口设备生产周期较长,目前部分设备已到位,并且未安装调试,预计公司本部高档肉制品加工项目竣工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此情况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金额为47,842.14万元,其中利用超募资金12,680.80万元在公司本部建设生猪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360.00万元建设西安得利斯50万头生猪胴体分割和年产5,000吨调理食品加工项目,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230.60万元建设吉林得利斯年生产8,000吨高档肉制品项目,利用超募资金11,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此外,公司使用生猪副产品深加工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控股子公司吉林得利斯使用年生产8,000吨高档肉制品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0年12月31日,已使用超募资金25,687.97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公司对吉林得利斯年屠宰200万头生猪及冷却肉加工项目先期累计投入20,381.09万元。其中18,000万元已于2010年1月13日根据《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披露要求进行了置换,另外2,381.09万元已于2010年5月10日根据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由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诸城市支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新华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0年12月31日实际置换了自筹资金1,300万元,尚有1,081.09万元存放在吉林得利斯募集资金专户中。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计为6,500万元,其中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000.00万元,吉林得利斯3,500万元。本公司根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于2010年度12月对吉林得利斯补充流动资金3,500.00万元,对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1,000.00万元,于2011年1月26日对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项目正在建设之中。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所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