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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122版)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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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122版)
    2011-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地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登记时间:2011年5月9、10日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5时。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2634360

    传真号码:0551-2655720

    联系人:邓顶亮 徐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

    邮政编码:230022

    2、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填表说明:请在 “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回 执

    截止2011年5月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1年5月10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9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拟以募集资金260,187,500.00元和自有资金137,916,500.00元对控股子公司安徽省瑞丰化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安徽辉隆集团瑞美福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美福”)、安徽辉隆集团皖江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江”)、安徽辉隆集团皖淮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淮”)、安徽辉隆集团东华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广西辉隆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辉隆”)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主要为了实施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和推进子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4月19日在公司以现场的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议案8名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将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备注:上述控股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均与辉隆股份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方式为现有股东同比例增资,自然人股东可根据自愿原则自行选择是否增资。增资价格按经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所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值为准。具体下表所示: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招股说明书配送中心项目建设中表述: “项目实施主要通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完成,其中控股子公司由本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实施。”的原则。公司的配送中心建设总投资概算371,490,000.00元,此次增资额为260,187,500.00元。公司对子公司实施上述增资,是为进一步增强子公司规模实力和融资能力,提升其市场竞争能力,适应市场的不断变化,优化公司的连锁网络布局。推动子公司快速发展,夯实股份公司发展的基础。故通过对子公司的增资,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起到积极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序号表 决 议 案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0年度财务决算与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1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0关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13关于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14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为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被投资单位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

    本企业

    持股比例

    交易对手方介绍
    瑞丰公司2,00093%周文平、张福权等23名自然人股东
    瑞美福公司1,00085%李萍萍、陈丽萍等14名自然人股东
    皖江公司2,00076.55%主力庚、徐光勃等39名自然人股东
    皖淮公司1,50082.13%王明德、邵振等44名自然人股东
    东华公司50090.60%何玉红、丁守春等5名自然人股东
    广西辉隆200100%

    公司名称增资价格(元/股)募集资金增资额(元)自有资金增资额(元)
    瑞丰5.6210,116,000.0089,920,000.00
    瑞美福3.1910,208,000.009,889,000.00
    皖江3.16159,896,000.00-
    皖淮1.2560,000,000.0020,062,500.00
    东华2.4519,967,500.0010,045,000.00
    广西辉隆1.00-8,000,000.00
    合计 260,187,500.00137,916,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