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观点·专栏
  • 6:财经海外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产业纵深
  • 11:特别报道
  • 12: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观察
  • A6:信息披露
  • A7:期货·资金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特别报道
  • T3:特别报道
  • T4:特别报道
  • T5:钱沿周刊
  • T6:聚焦
  • T7:广角
  • T8:广告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零一零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进展情况公告
  •  
    2011年4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B1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35版:信息披露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零一零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进展情况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2011-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11-020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12月7日披露了《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之后每隔5个工作日披露了《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因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化集团”)筹划国资改革事宜已按有关规定停牌。

    目前,家化集团的改制工作在进一步推进中。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1年4月21日起继续停牌5个工作日,并将于5个工作日后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1日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11-021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2、 时间:2011年4月20日上午

    3、 地点:上海市保定路527号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葛文耀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名,代表股份169,677,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09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5元现金红利(含税)。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

    8、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特别决议)。

    具体表决结果见附件。

    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工作情况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仇如愚、孙斐然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1日

    附:大会表决结果:

    一、公司2010 年度董事会报告

     全体股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169,677,428169,677,42800100.0000%

    二、公司2010 年度监事会报告

     全体股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169,677,428169,677,42800100.0000%

    三、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

     全体股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169,677,428169,677,42800100.0000%

    四、公司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体股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169,677,428169,677,42800100.0000%

    五、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全体股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169,677,428169,665,59811,70013099.9930%

    六、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股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169,677,428169,677,298013099.9999%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议案)

     全体股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169,677,428169,677,298013099.9999%

    八、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特别议案)

     全体股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169,677,428169,677,298013099.9999%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11-022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票事宜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条款和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决议、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回购并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票,数量为21060股,价款为人民币80460元。

    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通讯地址:上海市保定路527号

    邮编:200082

    联系电话:021-25016000-3408

    联系人:胡大辉

    传真:021-65129748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