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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会。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公司负责人金红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总资产1,953,160,840.241,885,659,340.293.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600,618,840.451,572,750,258.351.77
    股本(股)253,400,000253,4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326.211.7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240,581,341.65181,885,527.1732.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68,582.1022,076,279.7826.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654,598.79-2,281,145.39-2997.3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28-0.01-27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63.96下降2.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33.99下降2.36个百分点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公司2011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253,400,000股计算,2010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204,088,889(190,000,000+63,400,000*20/90)股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41,572.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372,251.2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27,185.19
    所得税影响额(所得税减少用“-”表示)-752,034.03
    合 计2,051,459.2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4,25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00,000人民币普通股
    赵小高695,420人民币普通股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新股申购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00,07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449,910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349,907人民币普通股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9,976人民币普通股
    喻飞217,906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华强弘嘉投资有限公司200,000人民币普通股
    金爱兰183,800人民币普通股
    刘培杰167,185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存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4.97%,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增大,原材料和产成品备货增加所致。

    2、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7.72%,主要系本期临海大洋工业园和天津工业园工程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3、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60.14%,主要系随业务规模扩大,期末因合并抵销而未确认的销售毛利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10.00%,主要系本期公司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650,000元,主要系本期公司部分采购款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86.96%,主要系公司计提的2010年度奖金在报告期发放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0.68%,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较2010年四季度减少所致。

    8、应付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88.63%,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增加,利息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2.27%,主要系本期公司不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生产和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4.02%,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3、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6.13%,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大所致。

    4、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82.53%,主要系本期公司规模扩大,人员增加,管理成本上升所致。

    5、 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6.61%,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到位,银行存款增加导致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02.67%,主要系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数的增加额度大于上年同期,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较多所致。

    7、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739.96%,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6.27%,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去年同期减少2,997.33%,主要系本期支付原料款、工资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去年同期减少165.82%,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去年同期减少96.47%,主要系上年同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而本期无此项筹资。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如下:

    1、借款合同

    (1)2009年3月31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4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9年3月31日-2012年3月31日。该项借款由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和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2011年2月1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1年2月18日-2012年2月18日。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2010年7月27日,公司与浙江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将临海大洋工业园的二期工程建设承包给浙江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10,080万元,合同期限为2010年7月27日-2011年8月17日。

    (2)2010年9月21日,天津建材与中冶天工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天津工业园二期工程承包给中冶天工建设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6,435.27万元,合同期限为2010年9月21日-2011年6月24日。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11,371.5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1年1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谢瑾琨先生、

    徐有智先生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严格遵守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行为。
    张三云先生、

    谢瑾琨先生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章卡鹏先生、

    张三云先生

    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和《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30%。
    2011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0~30%
    2010年1-6月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4,488,673.19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预计产销规模与上年同期相比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1-018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单吕龙先生辞去监事及

    监事会主席职务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单吕龙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的书面报告。由于单吕龙先生在任期内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故其辞职申请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在新的监事就任后,单吕龙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1-019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4月1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1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1年5月9日在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11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1-020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4月1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单吕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本届监事会拟提名陈国贵先生为公司新任监事候选人。该监事候选人最近两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该监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4月22日

    附:

    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国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2.06%的股权,持有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32%的股份,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聘任的其他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1-022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定于2011年5月9日在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5月9日(星期一)上午10:00。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5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5月6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中路 邮政编码:317000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谭 梅、李晓明

    联系电话:0576-85225086 传真:0576-85305080

    电子邮箱:wxxc@china-pipes.com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2日

    附件: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审议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注:

    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