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价值
  • 11:信息披露
  • 12:产业纵深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T1:艺术资产
  • T2:艺术资产·新闻
  • T3:艺术资产·聚焦
  • T4:艺术资产·市场
  • T5:艺术资产·投资
  • T6:艺术资产·批评
  • T7:艺术资产·收藏
  • T8:艺术资产·大家
  •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11年4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B18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86版:信息披露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1-021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吕泽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朝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东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267,240,057.02555,586,771.82128.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950,413,254.81254,203,225.65273.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0.163.63179.8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6,774,935.35-303.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50-194.12%
     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78,866,783.0752,036,935.205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003,701.061,107,912.64622.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023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023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2%0.54%0.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7%0.44%0.6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36,000.0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3,246.76 
    所得税影响额-77,027.0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502.93 
    合计325,223.31-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56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799,86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99,91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79,42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09,37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民生银行-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68,12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390,400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苏706250,186人民币普通股
    钱文220,58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212,672人民币普通股
    杨一新210,000人民币普通股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吕泽伟13,298,8710013,298,871首发承诺2014-01-25
    孙剑13,298,8710013,298,871首发承诺2014-01-25
    吴海宙13,298,8710013,298,871首发承诺2014-01-25
    徐奕9,264,982009,264,982首发承诺2012-01-25
    沈曦5,330,752005,330,752首发承诺2012-01-25
    宋越1,863,504001,863,504首发承诺2012-01-25
    刘灿放933,34500933,345首发承诺2012-01-25
    田秋云140,00000140,000首发承诺2012-01-25
    杨咏梅87,4830087,483首发承诺2012-01-25
    江苏九洲投资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958,333004,958,333首发承诺2012-01-25
    无锡中科汇盈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734,295004,734,295首发承诺2012-01-25
    韶关市中科丹霞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974,038001,974,038首发承诺2012-01-25
    湖南中科岳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816,65500816,655首发承诺2012-01-25
    合计70,000,0000070,000,000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970.01%,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预付账款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54.31%,主要是预付材料采购款所致;

    3、应收账款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23.09%,主要原因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增加,部分应收账款没有到期;

    4、存货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18.65%,主要原因是公司产能增加以及采购备料所致;

    5、应付票据报告期末比期初减少44.1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票据到期结算所致;

    6、股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33.57%: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公开发行股票,股本增加所致;

    7、资本公积报告期末比期初增加906.95%,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溢价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1.56%,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2、营业成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0.33%,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销售规模扩大成本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3.81%,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的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报告期内较上年同期增长39.0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销售人员工资和运输等费用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4.1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政府补助同比增加;

    6、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较上年同期增长629.7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利润增加,应交所得税相应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03.4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较少75.4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76227.2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2011 年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经营业绩稳健增长,主要经营指标较去年同期呈现大幅度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86.6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1.56%;营业利润为954.6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703.48%;利润总额为994.9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97.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37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22.41%。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在生产建设方面,募投项目进展顺利;在质量控制方面,严格执行公司各项扶植控制标准;在销售服务方面,加强了应用领域开发、销售队伍建设及营销推广,扩大了产品市场占有率。目前公司产品生产销售稳步增长,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较高水平。

    2、未来发展计划

    在研发方面,继续专注于高分子发泡技术体系的研究,丰富研发成果储备,以技术优势获取市场优势,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持续的创新能力和行业领先地位,在PVC结构泡沫的基础上,开发出系列的结构泡沫产品(PP、PET、PMI等),为企业持续增长提供强大的技术和产品开发优势。

    市场建设方面,开拓思路,转换发展方式,整合好市场资源,围绕企业发展战略有所取舍,开发新的应用市场,保持核心产品的毛利率 。

    生产建设方面:加快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争取结构泡沫扩产项目在2011年实现15%以上的产能贡献,并在2012年6月底前完全达产,加快轨道交通车辆配件生产基地的建设,形成结构泡沫生产、复合材料生产、部品部件生产的全系列产业链。

    人力资源方面:加强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的同时,加快多层次人才的引进,适时推出适合企业发展的股权激励计划,面对未来,建设好职业经理人生存的土壤。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09年12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泽伟、孙剑、吴海宙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内容如下:

    “本人作为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特做出如下承诺:

    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不从事与发行人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并保证将来亦不在发行人以外的公司、企业增加投资,从事与发行人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若本人及相关公司、企业与发行人产品或业务出现相竞争的情况,则本人及相关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在发行人完成首次股票发行及上市前,本人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立即书面通知发行人及担任其本次发行及上市的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截至2011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泽伟、孙剑、吴海宙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泽伟先生、孙剑先生和吴海宙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除控股股东外的其他股东徐奕先生、沈曦先生、宋越先生、刘灿放先生、田秋云女士、杨咏梅女士、江苏九洲投资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无锡中科汇盈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市中科丹霞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中科岳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3、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吕泽伟先生、孙剑先生、吴海宙先生、徐奕先生、刘灿放先生及其妻子刘定妹女士、罗实劲先生和宋越先生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关于代上海新祺晟承担补交税款责任的承诺

    为消除上海新祺晟可能出现的补缴税款事项对本公司的影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泽伟先生、孙剑先生、吴海宙先生承诺:“如以后上海市虹口区国家税务局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上海新祺晟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补缴因上述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少缴的税款,我们将代为承担补缴责任,确保上海新祺晟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及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会因此受到损失”。

    截至2011年3月31日,未发生因上海新祺晟补缴税款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泽伟、孙剑、吴海宙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四)关于代发行人承担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的承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若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因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补缴、追缴或处罚的,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若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按规定缴纳受到员工追诉,并进而被判令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截至2011年3月31日,未发生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泽伟、孙剑、吴海宙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8,820.63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3.7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50.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季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季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型结构泡沫生产能力扩建项目26,967.5026,967.5087.332,550.499.46%2012年06月30日0.00不适用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6,742.206,742.200.000.000.00%2012年06月30日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3,709.7033,709.7087.332,550.49--0.0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0.000.000.000.00--0.00--
    合计-33,709.7033,709.7087.332,550.49--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拟以现有总股本935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675万元(含税);拟以现有总股本935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4675万股。

    此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在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