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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尤小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芬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德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193,182,166.19474,362,339.30151.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118,809,748.54356,051,196.8321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083.02134.44%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4,943,463.14-712.7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22-455.25%
     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06,400,240.0288,216,364.012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121,351.7114,545,405.34-9.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09-1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0.09-11.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4%5.16%-3.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4%5.16%-3.0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债务重组损益138,388.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0,000.00 
    所得税影响额-10,258.20 
    合计58,129.8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71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陈彩英3,181,246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700,000人民币普通股
    陈玉花440,410人民币普通股
    孙锐理250,000人民币普通股
    刘磊209,091人民币普通股
    赵长国2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海南万嘉实业有限公司199,092人民币普通股
    陈冬姣199,000人民币普通股
    林海棠192,296人民币普通股
    陈时云186,000人民币普通股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23,500,0000023,500,000首发承诺2014.2.22
    尤金焕15,650,0000015,650,000首发承诺2014.2.22
    尤小华11,100,0000011,100,000首发承诺2014.2.22
    陈林真6,500,000006,500,000首发承诺2014.2.22
    尤小玲5,800,000005,800,000首发承诺2014.2.22
    尤小燕5,800,000005,800,000首发承诺2014.2.22
    叶芬弟5,800,000005,8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杨清文5,000,000005,0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杨从登5,000,000005,0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段伟东5,000,000005,0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400,000002,400,000网下配售2011.5.22
    林建一2,000,000002,000,000首发承诺2014.2.22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1,600,000001,600,000网下配售2011.5.22
    席青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陈恩之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2014.2.22
    赵鸿凯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马育平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张松干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陈仕潘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胡永快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王道冲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王克亮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温作荣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钱炳贤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翁奕峰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潘基础1,000,000001,0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李德光950,00000950,000首发承诺2012.2.22
    周良金900,000009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800,00000800,000网下配售2011.5.22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增800,00000800,000网下配售2011.5.22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八组合800,00000800,000网下配售2011.5.22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九组合800,00000800,000网下配售2011.5.22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成红800,00000800,000网下配售2011.5.22
    史忆群700,000007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葛晟鹏600,000006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夏岩林600,000006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杨建华600,000006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尤金明600,000006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张玉钦600,000006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卓锐棉600,000006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张朝水600,000006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徐宁600,000006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袁水华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2014.2.22
    曲向军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林朝强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2014.2.22
    陈光莹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陈学通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2014.2.22
    孙向浩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吉立军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林道友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2014.2.22
    张存丰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项金尧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2014.2.22
    唐志勇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2014.2.22
    刘勇胜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2012.2.22
    林孙林500,00000500,000首发承诺2014.2.22
    合计126,000,00000126,000,000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由于公司2010年12月新增300万平方米产能的因素,本报告期销售收入比去年同期出现了20.61%的增长。

    2、公司一季度管理费用增长较快,主要为公司加大了新产品的开发力度,研发费用有所增加,同时,公司2010年下半年提高了一线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因此,本报告期的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64.9%。

    3、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引起公司货币资金、股本、净资产和资本公积金增长较快。

    4、由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因此本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为0。

    5、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公司报告期末存货有38.9%的增长,预付账款、应收账款、销售费用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6、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50.64%,相应引起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本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市场状况较好,公司销售收入106,400,240.02元,同比增长20.61%;营业利润15,348,668.07元,同比下降8.94%;净利润13,121,351,71元,同比下降9.80%,主要原因是在今年一季度公司的研发费用以及工资支出增加较快。同时,由于原材料的大幅上涨,给公司的成本带来了巨大压力。公司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和技术进步,遏制了毛利率的过快下滑,公司本报告期内产品平均毛利率为30.54%,相比2010年全年的平均毛利率32.44%下降了1.9%。

    本公司下游主要为鞋、箱包企业,受到春节放假影响,一季度下游开工率较低,公司销售出现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一般一季度为明显的淡季,销售额较小。2011年度,我们将紧抓市场机遇,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把公司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企业,推进技术升级、改进工艺手段、确保公司利润水平再创新高。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就与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经华峰氨纶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华峰氨纶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华峰氨纶承诺: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华峰超纤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人造革合成革(包括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的生产和销售。

    就与华峰氨纶避免同业竞争,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华峰氨纶出具了《承诺函》,公司承诺: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华峰氨纶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氨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玲、尤小燕、陈林真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于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及本公司(本人)参股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及本公司(本人)参股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及本公司(本人)参股企业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股份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及本公司(本人)参股企业将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或者将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的生产或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4、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二)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发行前,2010年3月受让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林建一、陈学通、陈恩之、袁水华、项金尧、林道友、唐志勇、林朝强及林孙林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发行前,叶芬弟等其他33名自然人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了出具上述承诺以外,均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本公司董事长尤小平、监事尤小玲以及其直系亲属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陈林真(以上六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了出具上述承诺以外,均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尤小平、尤小玲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尤小平、尤小玲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尤小平、尤小玲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杨耀的直系亲属杨建华除了出具上述承诺以外,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杨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杨耀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杨耀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三)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

    就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经华峰氨纶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华峰氨纶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华峰氨纶承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不与华峰超纤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的关联交易,尽量避免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交易公允,不损害双方利益。

    就与华峰氨纶减少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华峰氨纶出具了《承诺函》,公司承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不与华峰氨纶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的关联交易,尽量避免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双方利益。

    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以及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陈林真、尤小玲、尤小燕已经出具了《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做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1、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陈林真、尤小玲、尤小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如果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可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3、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陈林真、尤小玲、尤小燕承诺不通过与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进行有损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8,920.00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5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5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季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季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600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生产投资建设项目中的(一期)300万平方米/年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19,060.0019,060.001,750.001,750.009.18%2012年09月30日0.00不适用
    企业技术中心技改项目3,000.003,000.000.000.000.00%2012年09月30日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2,060.0022,060.001,750.001,750.00--0.00--
    超募资金投向 
    360万平方米/年超纤基材扩建项目6,639.526,639.520.000.000.00%2011年09月30日0.00不适用
    300万平方米/年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技术改造项目8,068.008,068.000.000.000.00%2011年09月30日0.00不适用
    年产600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生产投资建设项目中的(二期)300万平方米/年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15,960.0015,960.000.000.000.00%2012年06月30日0.00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7,800.007,800.007,800.007,800.00100.0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2,000.002,000.002,000.002,000.00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40,467.5240,467.529,800.009,800.00--0.00--
    合计-62,527.5262,527.5211,550.0011,550.0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在新地块上建设,由于土建相关审批手续较为繁琐,报告期内新地块尚未开工建设。根据目前进度,募集资金项目预计5月初开始动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根据华峰超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8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已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超募资金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华峰超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639.5181万元投向360万平方米/年超纤基材扩建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8068万元投资300万平方米/年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技术改造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15960万元投资年产600万平方米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生产投资建设项目中的(二期)300万平方米/年定岛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项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计划已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尚未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经华峰超纤2011年3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土地使用权之自筹资金1,750万元,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核验并出具专门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开立专户账号12151818094001,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石化支行开立专户账号1001794329300318941,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目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