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13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1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吴志强、黄生堂、田志强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葛行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与会董事对相关议案的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0年度经营总结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0年度经营总结》。
三、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5,220,831.3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592,698.5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2,613,319.46元 ,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111,241,452.30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施以下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股本135,9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2股派现金0.5元(含税),共计派发 33,982,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下年度。
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85,028,479.92元。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施以下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以现有股本总数135,9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资本公积金余额为76,284,479.92元。
五、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2011年度经营计划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1年度经营计划》。
八、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预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公司2011会计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30万元人民币。
九、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制订《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以上议案一、三、四、五、六、八尚需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14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1以书面及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9:00在公司办公楼三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会议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三、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年度报告》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预案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预案》。
五、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议案一、二、三、四尚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