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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11-006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 本次会议召开前未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21日上午在福州市建福大厦十八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36,592,1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7%。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盛端先生主持。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肖家祥出差,请假;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6人,潘其星因公请假,内部职工监事兰兴发因故请假;董事会秘书蔡宣能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李小明脱产学习,请假。)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提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了《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36,592,1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批准了《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36,592,1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136,592,1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90,193.89元,合并后净利润8,136,242.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498,438.02元,截止本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0,708,644.13元,合并后为-15,827,245.80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因此,本年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为:同意136,592,1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36,592,1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135,827,4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无反对票;弃权76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信贷计划》

    表决结果为:同意136,592,1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担保计划》

    同意公司201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80000万元,子公司2011年度为母公司提供担保1.1亿元。具体安排详见福建水泥2011年度拟担保明细表。

    福建水泥2011年度拟担保明细表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拟担保额度目前担保情况 
    借款银行已签署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备注
    母公司对外担保
    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19000永安农行4000 4000 
    民生银行福州分行40001713  
    华夏银行福州分行80008000  
    预留额度3000   
    福建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40000中国银行永安支行3380027000 
    永安信用社2200  
    预留额度4000   
    福州炼石水泥有限公司10000招商银行五四支行50004399 
    预留额度5000   
    石狮水泥粉磨站项目11000预留额度11000   
    母公司对外担保合计80000 5700045112 
    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担保人 借款银行签署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备注
    厦门金福鹭建材有限公司8000华夏银行福州分行 80008000  
    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3000兴业银行顺昌支行30001148.19 
    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合计 110009148.19 

    为提高办理担保贷款效力,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拟担保总额度80000万元内,根据为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为限,决定为子公司拟担保额度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原担保贷款到期重新办理续贷担保、对新增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等事宜。授权期限至董事会审议下一周期年报的会议日期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136,592,1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1人,未参与投票表决,由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表决。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26,679,028 股。表决结果:同意26,679,0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蒋方斌、张明锋两位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