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姜志光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高月飞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余孔华 |
公司负责人姜志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月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孔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520,479,701.80 | 1,498,391,323.56 | 1.4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112,941,869.12 | 1,100,215,183.65 | 1.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82 | 3.78 | 1.0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2,598.83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003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735,540.54 | 12,735,540.54 | 472.8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4 | 3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4 | 3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4 | 3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4 | 1.14 | 增加0.9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6 | 1.06 | 增加1.1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95,00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92,822.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0,383.0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52,223.52 |
所得税影响额 | -84,627.2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3,306.89 |
合计 | 844,661.2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5,14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4,627,45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4,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成都嘉合兴商贸有限公司 | 3,212,6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翁智勇 | 2,258,51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四川鸿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629,918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天祥 | 1,611,69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纵申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547,58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宇投资有限公司 | 1,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四川欣盛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290,69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安顺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212,6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报告期(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报告期初) | 增减(%)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735,540.54 | 2,223,016.74 | 472.89 |
预付账款 | 66,292,212.97 | 45,585,196.95 | 45.42 |
在建工程 | 41,987,884.85 | 29,137,674.24 | 44.10 |
预收账款 | 38,953,776.68 | 29,953,984.69 | 30.05 |
应交税费 | 27,005,572.99 | 20,566,883.73 | 31.31 |
其他流动负债 | 12,063,921.28 | 7,232,529.84 | 66.80 |
专项应付款 | 3,495,000.00 | 2,015,000.00 | 73.45 |
预计负债 | 1,607,550.42 | 2,845,050.42 | -43.50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785,108.28 | 1,149,968.47 | 55.23 |
财务费用 | -177,768.00 | -455,685.54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17,640.00 | -169,540.00 | - |
投资收益 | -3,887,081.14 | -1,496,242.75 | - |
所得税费用 | 6,494,727.66 | -833,061.54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598.83 | -8,164,786.68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97,943.98 | -2,772,549.22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143.06 | -2,834,823.16 | - |
(1)报告期内,公司坚定执行2011年度工作计划,继续依托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力,在2010年度基础上小幅上调主营产品销售价格,扩大专用型产品品种产销规模,加快高纯类精细产品的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使得整体经营业绩延续2010年以来的稳步回升态势,同比实现较大增长。
(2)预付账款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预付购置设备和土建工程的款项增加所致。(3)在建工程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增加了工艺改造和项目建设的投入所致。
(4)预收账款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根据市场形势调整了部分产品的销售政策所致。
(5)应交税费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在报告期末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在报告期末尚有部分费用未结算导致。
(7)专项应付款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子公司获得政府专项补助资金增加所致。
(8)预计负债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按照预计计划使用了部分费用所致。
(9)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应交增值税增加,导致相应税费随之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支付的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1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股票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12)投资收益减少主要是由于合营子公司贵州容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筹建期间的开办费增加所致。
(13)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利润增加,所得税随之增加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以现金形式收取货款的金额增加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支出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增加固定资产投入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支出减少主要是由于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支付股利同比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应重视利润分配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或其他合规方式分配股利。
(二)公司进行现金分配的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公司上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当在审议通过本次年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说明原因,并说明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定期报告中按相关规定说明利润分配政策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2010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请见公司于2011年4月1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志光
2011年4月22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11-011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1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志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11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公司聘任法律顾问》的议案。
金杜律师事务所(下称“金杜”)是中国律师界居于领先地位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拥有众多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在多个法律领域为国内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政府等提供专业服务,证券业务、公司事务等领域为金杜传统优势领域。公司为进一步提升治理质量和管理水平,助推新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决定聘任金杜为公司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三会”、信息披露、制度修订、股权管理等法律服务工作,聘期一年,年度法律服务费用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因法律服务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同时,公司对原法律顾问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为协助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工作表示真诚感谢!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