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马兴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吉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吉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元) | 6,609,149,091.78 | 6,537,015,795.57 | 1.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4,531,627,506.03 | 4,407,826,768.46 | 2.81% |
股本(股) | 1,188,000,000.00 | 1,188,000,00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81 | 3.71 | 2.70%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816,022,625.39 | 781,802,548.29 | 4.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6,226,132.81 | 124,156,404.29 | 1.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6,093,158.67 | 66,215,040.42 | -139.41%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2 | 0.06 | -133.3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0 | 1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0 | 1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2% | 3.23% | -0.4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8% | 2.84% | -0.0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81,516.8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45,574.5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93,013.2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91,650.67 | |
所得税影响额 | -723,015.70 | |
合计 | 3,605,438.27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0,41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9,227,919 | 人民币普通股 |
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2,526,824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惠仙 | 14,763,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沈高伟 | 12,47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施议场 | 9,962,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马伟良 | 8,90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7,999,961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7,999,61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315,987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了38.78%,主要系子公司德清天马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购买土地用款。
2、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了30.94%,主要系用票据直接支付货款较多。
3、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了41.50%,主要系子公司德清天马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在筹建中,支付土地款。
4、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了41.81%,主要系公司本期交纳了上期已提未交的企业所得税。
5、应付利息比期初增加了55.7%,主要系本期贷款利率上调所致。
6、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4.05%,主要系利率上调,相应增加了财务费用。
7、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了75.38%,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了69.02%,主要系本期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9、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减少了76.18%,主要系收到的税费减少。
10、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了72.12%,主要系收到的财政专项款减少。
1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8.38%,主要系职工薪酬等增加所致。
1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2.03%,主要系职工薪酬等增加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39.41%,主要系本期承兑贴现减少所致。
14、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了38.24%主要系购买固定资产减少。
15、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比上年同期减少36.89%,主要系本期购买固定资产减少。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7.92%,主要系本期购买固定资产减少。
17、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比上年同期增加76.51%,主要系本期应付票据筹资性减少。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62.13%,主要系本期应付票据筹资性减少。
19、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02.09%主要系汇兑损失减少。
2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36.89%,主要系本期现金余额减少。
21、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8.36%,主要系本期现金余额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截止到本报告期末,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仍在严格履行中。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 报告期内,均严格遵守了所做承诺。 |
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
2011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0.00% | ~~ | 30.00% |
2010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8,441,311.17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由于原材料及人工成本等上涨较多,预计营业收入和利润仍保持平稳增长。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马兴法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5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马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下午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马兴法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和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讨论,选举马兴法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2、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同意聘任沈高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3、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同意聘任马全法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
4、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讨论,同意聘任罗观华先生、马全法先生、沈吉美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沈吉美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5、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周宇先生、罗继伟先生、马兴法先生三人组成,并由周宇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6、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罗继伟先生、邱学文先生、马兴法先生三人组成,并由罗继伟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7、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邱学文先生、周宇先生、罗观华先生三人组成,并由邱学文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8、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资贵州虹山天马轴承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增资6,000万元,使贵州虹山天马轴承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
9、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2011-017号公告)
特此决议。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高管简历:
沈高伟先生:1970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成都市人大代表。历任浙江滚动轴承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4,990.6万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的侄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罗观华先生:1952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浙江省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历任杭州轴承厂生产计划科科长、销售科科长,浙江东海轴承集团公司计划经营处处长。现任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949.1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马全法先生:1959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中国轴承工业协会规划发展咨询工作委员会专家,中国轴承工业协会人力资源专家,中国轴承工业协会企业管理专家,杭州市先进科技工作者,杭州市首届十佳人力资源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持有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199万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的哥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沈吉美女士:1962年5月生,大学学历,会计师,杭州市优秀会计师,杭州市拱墅区会计协会理事。历任杭州轴承厂会计,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财务会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未持有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的配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6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马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陈建冬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建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2、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决议。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7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