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国腾电子 公告编号:2011-016
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莫晓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鄢宏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大秀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20,844,504.86 | 817,336,413.23 | 0.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720,710,435.56 | 713,218,220.23 | 1.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0.37 | 10.26 | 1.0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0,810,100.46 | -69.2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0 | -25.00% |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46,980,986.35 | 44,745,320.47 | 5.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492,215.33 | 6,542,362.55 | 14.5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3 | -15.3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3 | -15.3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4% | 4.23% | 下降3.1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4% | 4.23% | 下降3.19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366.4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000.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845.04 | |
合计 | 4,788.54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91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1,327,276 | 人民币普通股 | |
招商银行-兴全合润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00,16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36,144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 89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694,8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21,98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9,36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9,93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8,032 | 人民币普通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 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26,640,000 | 0 | 0 | 26,640,000 | 首发承诺 | 2013年8月6日 |
上海领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500,000 | 0 | 0 | 2,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邝 中 | 1,250,000 | 0 | 0 | 1,25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徐 奕 | 1,250,000 | 0 | 0 | 1,25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成都新兴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0 | 0 | 1,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梁长江 | 1,000,000 | 0 | 0 | 1,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黄 伟 | 1,000,000 | 0 | 0 | 1,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杨洪强 | 960,000 | 0 | 0 | 96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史继军 | 900,000 | 0 | 0 | 9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马旭凌 | 810,000 | 0 | 0 | 81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王 冰 | 810,000 | 0 | 0 | 81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陈青云 | 800,000 | 0 | 0 | 8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王祖明 | 800,000 | 0 | 0 | 8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李纪东 | 790,000 | 0 | 0 | 79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李 勤 | 780,000 | 0 | 0 | 78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林静芳 | 750,000 | 0 | 0 | 75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薛 泉 | 720,000 | 0 | 0 | 72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杨平西 | 700,000 | 0 | 0 | 7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陈天辉 | 650,000 | 0 | 0 | 65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李学懿 | 640,000 | 0 | 0 | 64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葛 瑞 | 600,000 | 0 | 0 | 6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姚 刚 | 600,000 | 0 | 0 | 6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李 梅 | 600,000 | 0 | 0 | 6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程 红 | 550,000 | 0 | 0 | 55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董汝南 | 500,000 | 0 | 0 | 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李 艳 | 480,000 | 0 | 0 | 48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杨小光 | 480,000 | 0 | 0 | 48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李卫华 | 480,000 | 0 | 0 | 48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朱宝航 | 450,000 | 0 | 0 | 45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梁 智 | 440,000 | 0 | 0 | 44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成都聚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 | 0 | 0 | 35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胡 彪 | 300,000 | 0 | 0 | 3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杨 煜 | 300,000 | 0 | 0 | 3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鄢宏林 | 210,000 | 0 | 0 | 21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周全武 | 200,000 | 0 | 0 | 2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杨国勇 | 160,000 | 0 | 0 | 16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薛建能 | 150,000 | 0 | 0 | 15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杨 章 | 140,000 | 0 | 0 | 14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吴 伟 | 100,000 | 0 | 0 | 1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曾 爽 | 100,000 | 0 | 0 | 1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赵 虹 | 60,000 | 0 | 0 | 60,000 | 首发承诺 | 2011年8月6日 |
合计 | 52,000,000 | 0 | 0 | 52,000,000 | - |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应收账款较上年年末增长44.61%,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民品销售比例增加且民品回款周期相对较长所致。
预付款项较上年年末增长114.33%,主要系公司生产原材料采购及募投项目开发采购支出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较上年年末增长43.64%,为应收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较上年年末增长 976.17%,为子公司外购开发软件。
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年末增长68.89%,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日常备用金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较上年年末增长39.30%,主要系公司采购规模扩大,同时凭借良好的信用度,获得了供应商宽松的信用政策。
应交税费较上年年末减少 32.35%,主要系年末计提流转税缴纳所致。
预收账款较上年年末减少36.62%,主要原因系前期预收货款本期交货实现销售所致。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49.03%,主要原因系销售规模扩大以及北斗终端民品销售增加且毛利率相对较低所致。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657.01%,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15.10%,由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2.43%,子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降低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9.21%,主要原因系公司应收账款及税金支付的增长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49.94%,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对募投项目的投资支出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2011年度经营计划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主营业务继续平稳发展。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698.10万元,较去年同期上涨了5%;利润总额938.99万元,较去年同期降低了26.93%;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49.2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4.52%。
目前是“北斗一号”系统向“北斗二号”系统的过渡时期,本期北斗终端实现销售2805.3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1.31%。为抢占更多的行业领域和市场份额,公司继续加大了民用市场的开拓力度,民品销售同比上升295.40%,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产品的综合毛利率逐渐下降,本期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下降26.93%。
公司利用上市对公司品牌知名度和资本实力提升的有利条件,重点加大了对各类急需研发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资本和人才的有机结合极大的促进和提升了公司研发实力,本期公司元器件和设计服务业务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元器件和设计服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均有较大增长。
(2)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
2011年4月10日,我国成功发射了第8颗北斗导航卫星,标志着北斗区域卫星导航系统的基本系统建设已经完成。针对“北斗二号”系统即将投入区域性运行,公司将紧跟各个行业对“北斗二号”器件、终端和系统服务的需求情况,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加快产品研制进程,继续保持公司在“北斗二号”市场的竞争优势。
同时,在北斗关键元器件和北斗卫星导航运营服务领域,公司充分利用公司基带、射频等核心关键元器件优势,深入了解各行业、领域的特点和需求,抓住北斗系统即将向电力、通信等行业大规模应用的良好契机,结合北斗卫星导航运营服务,积极争取参与行业标准的制订,以终端销售带动运营服务推广,逐步发展民用市场入网用户,以高可靠性、高稳定性产品和增值服务树立行业信誉与品牌形象,强化公司对行业用户的技术支持与维护能力,占据应急减灾、环境保护、交通物流等行业市场,实现器件、终端、系统和运营服务的产业联动效益。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何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莫晓宇、谢俊、柏杰、徐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上海领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都新兴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聚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邝中、徐奕、梁长江、黄伟等37位自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莫晓宇、谢俊、柏杰、徐奕、陈天辉、胡彪、杨国勇和鄢宏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本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本公司股份;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同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三个月至第三十六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第三十六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10年11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深证上〔2010〕355号),对此,公司于2010年12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报离职后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修改,将原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同时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变更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同时,上述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三个月至第三十六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第三十六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2011年3月31日,上述全体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之情形。同时,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在监管机构莅临公司检查调研时多次郑重申明,将全力支持公司的发展,在上市后3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和手段减持套现公司股票;公司董事长莫晓宇先生也代表控股股东多次郑重申明,将不以任何形式和手段减持套现公司股票,并将尽职尽力、充满激情和智慧地促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保持平稳快速的增长势头。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燕已分别向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7月23日公告的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截至2011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燕严格信守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之情形。
(3)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燕及控股股东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承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不会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内容见公司于2010年7月23日公告的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公司治理”之“三、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2011年3月3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何燕及控股股东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严格信守承诺,未发生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之情形。
(4)关于解决关联企业共用“国腾”字号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燕已出具声明,承诺按照法定程序对实际控制的四川国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国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国腾智能卡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国腾软件资源有限公司、成都国腾软资金海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国腾电子竞技俱乐部有限公司、成都国腾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四川国腾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清理,实施变更名称、歇业或者注销等措施,以避免因使用“国腾”字号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以上工作3个月内启动,确保在2011年底全部完成。详见公司于2010年7月23日公告的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一、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之“(九)发行人解决字号、商标以及董事、监事相互兼任情况的具体措施”之“1.关联企业共用‘国腾’字号的解决措施”。
截至2011年3月31日,实际控制人何燕控制的成都国腾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将所持有的四川国腾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自然人于志多,并于2010年2月4日完成了工商变更,四川国腾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成都国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成都国恒信息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10年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核准;2010年9月3日,四川国腾智能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进行注销,已按照法定程序履行登报公告;2010年12月8日,四川国腾电子竞技俱乐部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四川国盛电子竞技俱乐部公司”,并于2011年1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此外,实际控制人何燕控制的四川国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国腾软件资源有限公司、成都国腾软资金海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国腾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办理名称变更、歇业或者注销工作。
(5)关于使用国腾实业“GoldTel”商标的解决措施
2009年2月11日,公司与成都国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承诺函》,公司承诺:公司正在申请的自有商标“国翼”和“GOTECOM”获准注册后,将不再使用国腾实业的“GoldTel”商标。详见公司于2010年7月23日公告的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无形资产”之“(3)商标使用权”和“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一、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之“(九)发行人解决字号、商标以及董事、监事相互兼任情况的具体措施”之“2. 使用国腾实业‘GoldTel’商标的解决措施”。
截至2010年3月31日,公司申请的自有商标“国翼”和“GOTECOM”已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授权注册,公司正逐步把原来使用“GoldTel”商标销售的元器件产品更换为“国翼”和“GOTECOM”商标进行市场销售。2008-2009年度,公司使用“GoldTel”商标的元器件产品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59%、1.19%,2010年度公司已没有使用“GoldTel”商标进行产品销售,启用新的商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1,914.85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2.3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33.2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季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用户终端关键元器件技改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3,630.00 | 3,630.00 | 179.10 | 482.99 | 13.31% | 2011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北斗卫星导航应用服务中心技改及产业化推广项目 | 否 | 3,612.00 | 3,612.00 | 142.52 | 718.79 | 19.90% | 2011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视频/图像处理芯片技改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2,710.00 | 2,710.00 | 20.32 | 613.06 | 22.62% | 2011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高性能频率合成器技改及产业化应用项目 | 否 | 2,849.00 | 2,849.00 | 220.43 | 537.43 | 18.86% | 2011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北斗/惯导(BD/INS)组合导航技术改造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4,710.00 | 4,710.00 | 0.00 | 80.94 | 1.72% | 2012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7,511.00 | 17,511.00 | 562.37 | 2,433.21 | - | - | 0.0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2,300.00 | 2,300.00 | 2,300.00 | 2,300.00 | 100.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2,700.00 | 2,700.00 | 2,700.00 | 2,700.00 | 10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 | - | 0.00 | - | - | ||
合计 | - | 22,511.00 | 22,511.00 | 5,562.37 | 7,433.21 | - | - | 0.0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于2010年7月才获得证监会和深交所批准,募集资金于2010年7月29日才到账,使得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受到影响。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已计划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建设科研生产基地,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为此,公司决定将实施的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用户终端关键元器件技改及产业化、北斗卫星导航应用服务中心技改及产业化推广、视频/图像处理芯片技改及产业化、高性能频率合成器技改及产业化应用4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推迟至2011年12月;北斗/惯导(BD/INS)组合导航技术改造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推迟至2012年12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项目产品的研发、生产能力、市场开拓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经济效益产生重大不良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将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工程质量,有利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投产。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2011年3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建设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购置约25亩土地(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建设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园,用于实施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园实施“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用户终端关键元器件技改及产业化”和“北斗卫星导航应用服务中心技改及产业化推广”两个募投项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继续实施“北斗/惯导(BD/INS)组合导航技术改造及产业化项目”建设。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
2011年3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北斗/惯导(BD/INS)组合导航技术改造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地点由原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1号变更至北京市海淀区,实施主体由原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国翼导航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截至2010年8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765.46万元,业经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川华信专(2010)189号《关于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确认。2010年8月2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65.4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有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其中3.7亿元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形式存放,详见公司于2010年8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其余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1年3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2010年末总股本6,9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3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85万元。同时,拟以2010年末总股本6,95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6,950万股。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6,950万股增至13,900万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11年4月6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