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李福昌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余兵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杨新玉 |
公司负责人李福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新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47,678,401.92 | 870,311,536.89 | -2.6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31,288,004.81 | 326,303,522.43 | 1.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07 | 2.04 | 1.4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916,971.34 | -92.0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56 | -92.05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984,482.38 | 4,984,482.38 | -12.3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1 | 0.031 | -12.3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9 | 0.029 | -12.1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1 | 0.031 | -12.3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16 | 1.516 | 增加0.3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97 | 1.397 | 增加0.2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00,655.0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5,967.03 |
所得税影响额 | -14,331.7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03.36 |
合计 | 381,786.9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9,63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2,999,913 | 人民币普通股2,999,913 |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 1,239,966 | 人民币普通股1,239,96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02,700 | 人民币普通股1,102,700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 |
周涛 | 772,416 | 人民币普通股772,416 |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 | 759,990 | 人民币普通股759,99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718,702 | 人民币普通股718,702 |
魏忠华 | 405,030 | 人民币普通股405,030 |
廖志民 | 383,110 | 人民币普通股383,110 |
祝东升 | 376,447 | 人民币普通股376,447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说明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2011年3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增减幅度 | 备 注 |
应收票据 | 1,201,911.00 | 315,055.00 | 281.49% | 回笼售电款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
应收账款 | 7,427,065.06 | 2,644,853.92 | 180.81% | 全资子公司应收销货款增加 |
预付款项 | 2,253,219.77 | 1,449,964.82 | 55.40% | 子公司预付工程款增加 |
在建工程 | 5,793,105.94 | 50,088,576.71 | -88.43% | 在建工程转固 |
应付职工薪酬 | 17,744,363.13 | 12,390,601.75 | 43.21% | 1-3月社会保险未足额上缴 |
应交税费 | 8,806,156.71 | 18,488,244.04 | -52.37% | 交纳2010年度税金 |
(二)利润表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超过 30%的情况说明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2011年1月-3月 | 2010年1月-3月 | 增减幅度 | 备 注 |
财务费用 | 1,732,091.54 | 3,167,646.15 | -45.32% | 贷款减少 |
投资收益 | -214,149.53 | -46,632.89 | 359.22% |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子公司华源公司亏损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255,344.09 | 668,772.34 | -61.82% | 政府补助及赔款减少 |
所得税费用 | 4,574,499.94 | 1,560,909.14 | 193.07% | 所得税税率改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1]202号)已于2010年到期,目前公司未接到新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改为按基本税率25%计提所得税。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说明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2011年1月-3月 | 2010年1月-3月 | 增减幅度 | 备 注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0 | 85,333.98 | -100.00% | 今年子公司无增值税返还款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138,453.20 | 5,626,499.64 | 44.65% | 代收基金增加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7,161,493.44 | 117,300,130.27 | 59.56% | 购电费及购买材料、设备款同比增加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585,716.54 | 8,369,925.26 | 181.79% | 上交税费增加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954,082.24 | 9,140,894.81 | 52.66% | 支付代收基金增加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0 | 100,000,000.00 | -100.00% | 今年无新增借款,无到期续贷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000,000.00 | 120,000,000.00 | -79.17% | 无到期贷款,归还银行贷款减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168,242.50 | 4,079,883.04 | -46.86% | 贷款总额减少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7,501.20 | 12,110,044.00 | -92.01%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减少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901,637.06 | 65,990,911.38 | -143.80% | 归还贷款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6,297,282.56 | 216,308,259.15 | -36.99% | 归还银行借款,支付购电费等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7年6月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涪府函[2007]130号),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持有的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东电力集团")股权11800万股,占川东电力集团注册资本的57.56%, 划转至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投集团")持有管理。此次股权划转后,水投集团成为川东电力集团控股股东,从而间接构成对本公司的控制关系。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2008年10月14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与重庆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电力")签署了《涪陵区电力体制改革框架性协议》,拟对本公司控股股东川东电力集团进行重组,推进涪陵区电力体制改革。
2009年7月,重庆电力与水投集团签订《关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并经《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无偿划转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涪府函[2009]321 号)同意将水投集团持有的川东电力集团57.56%股权中的46.12%无偿划转给重庆电力持有管理,由重庆电力履行出资人职责。本次川东电力集团股权划转完毕后,重庆电力将持有川东电力集团股权为88.56%;水投集团将持有川东电力集团股权为11.44%。由于川东电力集团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1.64%,因此在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重庆电力将成为川东电力集团的控股股东,通过川东电力集团对本公司行使与股份份额相对应的股东权利。报告期内,上述46.12%的股权划转手续尚未完成,尚需取得国家国资委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后方可履行,该事项正在办理中。本次股权划转可能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七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所持股份,七十二个月后的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6.5 元/股(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派现等股票除权时作相应调整)。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政策。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昌
2011年4月21日